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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答复函
答复日期:2022-06-13   点击率:
  • 所属类别:政协
  • 提案人:
具体内容:

郑溢洪、胡迅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我县重点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的建议》已转卫健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对此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 办理单位:淳安县卫生健康局
办理结果:

 2022年3月,经淳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纳入2022年度民生实事项目,2022年4月10日,淳安县卫健局联合县发改局、财政局和红十字会下发了《关于印发<淳安县2022年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计划购置不少于110台AED和开展急救培训项目。相关部门成立项目实施推进小组,明确相关部门、各乡镇的职责,进一步设置了规划布点要求和相关报表,制定购置AED工作计划表。

    根据工作进度要求,2022年4月前,各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摸排落实AED的点位选址和报送等工作,确保项目按时完成。2022年4月底,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成AED选址的复核工作;2022年6月前,完成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采购。目前,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乡镇等乡镇先行自主摸排点位。卫健局正在草拟招标文件,下步进行组织AED设备采购公开招标,争取6月底完成,7月份开始到各点位按照,采取“安装和培训”两块同步实施。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督导评估,做好迎接考核评估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验收达标合格。

  最后,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方志斌

承办人:  郑文华

联系电话:64823641


  • 答复时间: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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