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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水利防汛防台风险隐患集中大排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7-07 来源: 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 点击率:
  • 索引号:002512296/2022-23104
  • 文 号:淳综保〔2022〕13号
  • 发布机构: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
  •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乡镇部门文件
  • 公开日期:2022-07-07

各乡镇及县属水库管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令》(第 2 号)文件精神,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水利防汛防台风险隐患集中大排查的通知》(浙水办灾防〔2022〕10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补齐短板、落实措施,做好全面打赢防汛防台抗旱硬仗各项准备,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水利防汛防台风险隐患集中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重点

(一)应急预案方案。乡镇(街道)、村(社区)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或防汛防台形势图是否已经包含山洪灾害防御内容,是否开展演练;水利工程安全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编制;在建水利工程和涉水工程安全度汛方案是否编制。

(二)监测预报预警。水雨情监测设备运行及数据传输是否正常;小流域山洪灾害县气象水利联合发布机制是否建立并已实际运作;监测预报预警平台是否正常运行。

(三)山洪灾害防御。山洪灾害防御责任是否落实;山洪灾害风险区范围及人员是否排查到位,到户到人信息是否全面建立;山区建房、修路、搭桥、盖板等人为活动加剧山洪灾害现象是否全面排查,落实应急措施。

(四)水库山塘。水库“三个责任人”和“三个关键环节”、山塘巡查人员是否落实到位;水库山塘坝体、泄洪及放水建筑物、泄洪闸门及启闭机电设备、应急备用电源等是否安全运行;病险水库山塘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是否落实;堤防险工险段安全度汛措施是否全面落实。

(五)农村供水工程。水源水量、水质、管网损坏等巡查监测是否到位;县级农村供水应急预案是否明确备用水源和应急供水措施;供水服务热线和监督电话是否 24 小时畅通。

(六)在建水利工程。工程或临时设施建设开挖形成的高边坡是否稳定;工地工棚、生活区周边的堆土体、山体是否稳定;深基坑围堰及周边堆载物是否稳定;低洼易积水区域物资转移通道是否畅通;穿(破)堤施工是否落实度汛措施;在建水利工程和涉河涉堤工程安全度汛措施是否落实。

(七)妨碍行洪隐患。是否存在厂房、民房、码头、光伏电站、大棚等建筑物或构筑物阻碍河道行洪;是否存在河道淤积,成片林木、高秆作物阻碍行洪;是否存在因修建围堤、生产堤、防洪堤、护岸,建设跨河、穿河的桥梁、管线、渡槽等交叉建筑物而束窄河道断面;是否存在河道内开垦耕地,修建公园、湿地、亲水平台等活动场所而抬高河道地面高程,存在上述情况的是否落实安全措施。

(八)防汛物资储备。各乡镇及水库管理单位水利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是否按照应急物资储备标准储备物资。

二、工作组织

(一)单位自查。各乡镇、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及涉水工程项目业主负责做好本辖区、本单位、本项目风险隐患自查,做到拉网式、地毯式、全覆盖。

(二)县级检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水利防汛防台风险隐患集中大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局相关科站按职责分别派出检查组对各类风险隐患进行检查,特别是重点工程、重大风险点、主要薄弱环节要现场督查到位。

(三)市级抽查。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每个县不少于 5 个项目对辖区各县开展现场抽查督导。

(四)省级暗访督查。省厅按照省防指统一安排,对全省防汛防台风险隐患集中大排查工作进行市、县(市、区)全覆盖暗访督查。

 7 月15日前,各乡镇及水库管理单位全面完成一轮防汛防台风险隐患集中大排查,之后动态排摸。7 月底前,对排查发现的灾害隐患点必须整改到位或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全程管,树牢“隐患排查不出来、风险点掌控不住就是工作失职”的理念,认真总结前阶段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梅雨防御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不足,全面开展一次拉网式、地毯式风险隐患集中大排查,特别是上述八类排查重点内容,要一律排查到位,确保无死角、无漏洞、无盲区。

(二)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乡镇要对前期风险区清单调整情况开展再核查,重点核查因风险区全部核减导致防御重点村落销号,因风险区范围调整、降级、核减导致防御对象减少,以及相应监测、预警、转移责任人调整情况,确保风险区和防御对象不落一处,不落一人。

(三)各乡镇及水库管理单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7月15前上报县综保局防御站,通过浙江省防洪减灾数字化平台“形势研判”“风险管理”模块录入,实行清单管理、限期销号。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推进难度大、整改进展缓慢的重大风险隐患,乡镇要及时报告政府领导、县防指,通过部门联动解决。

联系人:郑红日  联系电话:64813402  政府网:662661

 

附件:1、水利防汛防台风险隐患集中大排查情况统计表

2、水利防汛防台风险隐患集中大排查问题清单

 

 

 

                  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

                                                                2022年7月7日

附件1:淳安县水利防汛防台风险隐患集中大排查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2:淳安县水利防汛防台风险隐患集中大排查问题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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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2296/2022-23104

发布机构

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7-07

有效性

关于开展水利防汛防台风险隐患集中大排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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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及县属水库管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令》(第 2 号)文件精神,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水利防汛防台风险隐患集中大排查的通知》(浙水办灾防〔2022〕10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补齐短板、落实措施,做好全面打赢防汛防台抗旱硬仗各项准备,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水利防汛防台风险隐患集中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重点

(一)应急预案方案。乡镇(街道)、村(社区)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或防汛防台形势图是否已经包含山洪灾害防御内容,是否开展演练;水利工程安全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编制;在建水利工程和涉水工程安全度汛方案是否编制。

(二)监测预报预警。水雨情监测设备运行及数据传输是否正常;小流域山洪灾害县气象水利联合发布机制是否建立并已实际运作;监测预报预警平台是否正常运行。

(三)山洪灾害防御。山洪灾害防御责任是否落实;山洪灾害风险区范围及人员是否排查到位,到户到人信息是否全面建立;山区建房、修路、搭桥、盖板等人为活动加剧山洪灾害现象是否全面排查,落实应急措施。

(四)水库山塘。水库“三个责任人”和“三个关键环节”、山塘巡查人员是否落实到位;水库山塘坝体、泄洪及放水建筑物、泄洪闸门及启闭机电设备、应急备用电源等是否安全运行;病险水库山塘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是否落实;堤防险工险段安全度汛措施是否全面落实。

(五)农村供水工程。水源水量、水质、管网损坏等巡查监测是否到位;县级农村供水应急预案是否明确备用水源和应急供水措施;供水服务热线和监督电话是否 24 小时畅通。

(六)在建水利工程。工程或临时设施建设开挖形成的高边坡是否稳定;工地工棚、生活区周边的堆土体、山体是否稳定;深基坑围堰及周边堆载物是否稳定;低洼易积水区域物资转移通道是否畅通;穿(破)堤施工是否落实度汛措施;在建水利工程和涉河涉堤工程安全度汛措施是否落实。

(七)妨碍行洪隐患。是否存在厂房、民房、码头、光伏电站、大棚等建筑物或构筑物阻碍河道行洪;是否存在河道淤积,成片林木、高秆作物阻碍行洪;是否存在因修建围堤、生产堤、防洪堤、护岸,建设跨河、穿河的桥梁、管线、渡槽等交叉建筑物而束窄河道断面;是否存在河道内开垦耕地,修建公园、湿地、亲水平台等活动场所而抬高河道地面高程,存在上述情况的是否落实安全措施。

(八)防汛物资储备。各乡镇及水库管理单位水利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是否按照应急物资储备标准储备物资。

二、工作组织

(一)单位自查。各乡镇、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及涉水工程项目业主负责做好本辖区、本单位、本项目风险隐患自查,做到拉网式、地毯式、全覆盖。

(二)县级检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水利防汛防台风险隐患集中大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局相关科站按职责分别派出检查组对各类风险隐患进行检查,特别是重点工程、重大风险点、主要薄弱环节要现场督查到位。

(三)市级抽查。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每个县不少于 5 个项目对辖区各县开展现场抽查督导。

(四)省级暗访督查。省厅按照省防指统一安排,对全省防汛防台风险隐患集中大排查工作进行市、县(市、区)全覆盖暗访督查。

 7 月15日前,各乡镇及水库管理单位全面完成一轮防汛防台风险隐患集中大排查,之后动态排摸。7 月底前,对排查发现的灾害隐患点必须整改到位或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全程管,树牢“隐患排查不出来、风险点掌控不住就是工作失职”的理念,认真总结前阶段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梅雨防御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不足,全面开展一次拉网式、地毯式风险隐患集中大排查,特别是上述八类排查重点内容,要一律排查到位,确保无死角、无漏洞、无盲区。

(二)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乡镇要对前期风险区清单调整情况开展再核查,重点核查因风险区全部核减导致防御重点村落销号,因风险区范围调整、降级、核减导致防御对象减少,以及相应监测、预警、转移责任人调整情况,确保风险区和防御对象不落一处,不落一人。

(三)各乡镇及水库管理单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7月15前上报县综保局防御站,通过浙江省防洪减灾数字化平台“形势研判”“风险管理”模块录入,实行清单管理、限期销号。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推进难度大、整改进展缓慢的重大风险隐患,乡镇要及时报告政府领导、县防指,通过部门联动解决。

联系人:郑红日  联系电话:64813402  政府网:662661

 

附件:1、水利防汛防台风险隐患集中大排查情况统计表

2、水利防汛防台风险隐患集中大排查问题清单

 

 

 

                  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

                                                                2022年7月7日

附件1:淳安县水利防汛防台风险隐患集中大排查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2:淳安县水利防汛防台风险隐患集中大排查问题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