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财政所:
根据《关于下达淳安县“浙八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淳农〔2021〕101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37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33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农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浙农字函〔2022〕4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建设进度,经县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情况核实,为加快项目实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现将淳安县“浙八味”道地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999万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相应增加你们2022年度“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指标。请你们在收到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拨付给项目实施主体,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淳安县“浙八味”道地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明细表
淳安县财政局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0日
(543)淳安县“浙八味”道地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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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财政局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拨付淳安县“浙八味”道地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8-18 16: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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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财政所:
根据《关于下达淳安县“浙八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淳农〔2021〕101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37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33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农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浙农字函〔2022〕4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建设进度,经县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情况核实,为加快项目实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现将淳安县“浙八味”道地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999万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相应增加你们2022年度“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指标。请你们在收到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拨付给项目实施主体,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淳安县“浙八味”道地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明细表
淳安县财政局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0日
(543)淳安县“浙八味”道地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