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2022年健康知识知晓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考核第三方测评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的主要内容详见本项目考核方案。
三、项目预算
6.0万元。
四、报名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销售的。
2.投标人应为相关的专业市场调查公司、咨询类公司(营业范围必须包含市场调查)。
五、报名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3日— 8月30日17时。
七、开标日期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开标、评标、定标办法
1.本项目评标、开标、决标活动由淳安县卫健局小额资产管理小组主持进行,县卫健局小额资产管理监督小组参与现场监督。
2.招标项目量:由县卫健局编制的项目量为准。
3.投标价:即由投标人按项目量报价,报价在规定范围内的为有效标,超出有效标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标。在有效标范围内报标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九、报名地址
淳安县卫生健康局(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507室。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女士、徐女士
联系电话:64823640
淳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22日
2022年健康知识知晓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考核第三方测评项目工作方案
一、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2022年健康知识知晓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考核第三方测评项目。
1.2实施地点、对象:淳安县所辖范围内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签约居民。
1.3项目的范围、内容:根据县卫健局和县财政局联合下发《淳安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考核办法》要求,对各签约单位开展签约服务的质量进行第三方考核,详见“服务内容和要求”。
1.4投标人须独立承担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二、服务内容和要求
2.1总体目标。为保证我县签约服务这项工作的深入有效推进,按照签约全科医生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绩效奖励分配机制原则,通过第三方机构对签约服务的知晓度、满意度等有关质量指标进行调查分析评估,为采购单位提供我县签约服务质量大数据,使采购单位更好地了解掌握基层医疗单位全科医生与辖区居民的签约率和服务情况,有效实施对签约全科医生绩效考核和激励,从而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全科医生、社区居民参与签约服务的积极性,提升签约服务质量。
同时,通过测评,帮助淳安县卫生健康局掌握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情况,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签约服务的管理,提高签约率和服务质量。
2.2调查测评原则。总原则是:按照签约人员类别比例抽样测评,覆盖到每位开展签约服务的全科医生,做到科学性、代表性、真实性、客观性和时效性结合。抽样比例:高血压、糖尿病、老年人、其他重点人群和一般人群分别占30%、20%、20%、10%、20%。若糖尿病合并高血压或高血压合并糖尿病则以第一诊断或主要诊断作为考核对象。
2.3调查测评对象、调查频次及样本量。
测评对象:对象为参加2022年淳安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签约人群。
调查时间:在10月30日前完成调查。
样本量:按照签约总人数10%抽样,调查总样本量为2.1万人。签约居民抽样原则:以一名医生或团队签约居民数计,签约600人以上至少抽查40人;签约500-599人至少抽查30人;签约400-499人至少抽查25人;签约300-399人至少抽查20人;签约200-299人至少抽查15人;签约1-199人至少抽查10人。
2.4服务内容
2.4.1调查测评方式。以电话访问居民的方式进行问卷调查测评,有关调查访问对象的联系电话由采购方提供。中标单位应承诺通过电话访问形式,对调查测评范围内的测评对象进行问卷调查,确保抽样的全面、准确,有效样本量应达到2.2和2.3两条的要求。并承诺除测评外不泄漏测评对象的联系信息,不做与本项目要求无关的其他问卷调查等事项。
2.4.2调查测评指标体系及内容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内容 |
签约服务质量考核指标 | 签约居民对签约的知晓度 | 反映签约居民主动签约情况 |
签约居民对签约内容的知晓度 | 反映签约居民对签约服务具体内容的了解程度 | |
签约居民对签约医生的知晓度 | 反映签约居民与签约医生熟悉程度 | |
签约居民对签约后服务的情况及满意度 | 反映签约居民对签约服务的满意程度 | |
签约居民对慢性病长处方工作的知晓度及满意度 | 反映签约居民对慢性病长处方服务的满意程度 | |
健康知识知晓考核指标 | 健康知识知晓情况 | 反映居民对健康知识的熟悉程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反映居民项目的满意程度 |
2.4.3调查分析报告提交。问卷调查测评结束后,中标单位应向采购单位提供一份总体数据分析报表和各中心情况数据对比报告表,对全县签约服务情况作出客观、科学、合理的评价,形成各社区中心总体得分情况评估数据报告表,提供给采购方(纸质稿和电子稿需同时提供)。
2.4.4调查资料保存及提交。调查产生的所有资料按要求保存,原始调查资料按单位进行分类归集。调查结束,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单位将资料移交淳安县卫生健康局。提供的调查原始资料应真实有效、数据翔实。便于采购方抽样检查问卷调查的实际情况。
2.4.5问卷调查时间及提交报告时间。在中标后签订合作项目合同后,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样本信息和规定的时间要求,在1个月内完成电话访问调查,并在调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提交相关报告和资料。
特别提示:如本项目询价文件中遗漏了必须具备的项目要求或内容等,请投标人在招标公告的有效时间内或在投标文件中指出。中标人有义务保证测评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完整性。
2.5 工作要求
2.5.1调查项目结束后,中标方需提供调查通话清单(录音)等过程性资料。项目方将对测评结果质量进行随机抽样,中标方测评结果与项目方抽测结果相符率应大于90%(含),每低1%,扣减测评费2%。
2.5.2保密要求。投标人必须采取认真负责的预防措施,在合同执行期间以及合同执行结束后,防止公司及员工将掌握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有关采购单位、测评对象信息或专有信息透露给任何未经授权的人等。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