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政协提案
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89号提案的答复
答复日期:2022-05-31   点击率:
  • 所属类别:政协
  • 提案人:林巾楠
具体内容:

家庭医生可为签约病患提供全科诊疗、精准转诊、健康管理、康复护理、家庭病床等一系列健康服务,打通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目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享受的医保优惠政策规定,对参保人员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首诊,或经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转诊至其他的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门诊起付标准减免300 元。但是这项政策以乡镇为区域,如:在富文乡签约的居民在千岛湖社区卫生服务站看病还是需要支付门诊起付300元(居民自费300元之后才享受医保报销)。同时,乡镇居民前往县级医院就诊需要所在签约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转诊才可以免门诊起付标准,虽然这可以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就诊率及转诊率,但是碰上急诊病人往往来不及转诊,门诊起付标准减免又会落空。为此建议:

一、加大社会层面的宣传力度

通过多样化的宣传方式,如视频、展板、折页等形式,突出“家庭签约医生”的好处,转变居民的传统就医观念,吸引居民签约家庭医生,提高签约率,让医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二、创新签约家庭医生形式

针对在户籍地签约,常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人群(如:在富文乡签约,平常工作生活在千岛湖),可设置两名签约医生,以户籍地家庭医生为第一顺位,常住地家庭医生为第二顺位,确保在常住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看病或转诊,可以享受门诊起付标准减免300元的政策。

三、优化县内的家庭签约医生医保优惠政策

目前县里遵循的还是杭州市的政策,可相应出台县内的家庭签约医生医保优惠政策,全县统一减免门诊起付标准,只要签约家庭医生,无论在哪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看病或转诊,都可以享受门诊起付标准减免300元的政策。同时,对于签约过家庭医生的急诊病人,可直接享受减免政策。这就需要全县范围内的数据共享。



  • 办理单位:淳安县医疗保障局
办理结果:

林巾楠委员:

您好!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实行签约家庭医生居民在全县范围内享受门诊起付标准减免300元的建议》已转我局办理,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立即召集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项部署,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我局根据我县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医保政策情况

2022年1月1日,根据杭州市政府印发的《杭州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杭政函〔2021〕77号)文件精神,淳安县医保待遇政策已实现杭州市统一,制度政策、基金收支、管理服务等内容均做实全市统一。因此,300元起付线的设置及减免政策均由市政府统一制定。

经了解,当前政策“在签约医生处就诊,或经签约医生转诊至其他医疗机构就诊的予以减免300元起付线”之规定,是在城乡居民医保在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就诊均需支付300元起付线的基础上,为减轻慢性病患者在长住地治疗的医疗费用负担而制定的优惠政策,它与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所提倡的“基层首诊”就医原则相匹配,与卫生健康部门签约医生为群众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相匹配,也是对签约责任医生提供服务的一种促进与监督,保障签约人员能够在长住地获得签约服务。

二、关于政策争取情况

根据提案的建议,县医保局积极向市医保局请示争取,目前已明确,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急症在县级医院急诊治疗的,可以直接享受签约医生转诊政策(无需转诊),予以减免300元起付线。普通门诊未经签约医生转诊的仍需支付300元起付线。

最后,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医疗保障事业。

 

领衔领导:王建平  联系人:方圣智   联系电话:64828830

                             

        淳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2531



  • 答复时间:2022-05-31
  • 关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