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0 16:27:2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1号规划展示中心2号楼12楼,邮编:311700,电话:0571-65021635,电子邮箱:1244567194@qq.com)。

 

一、总体情况

㈠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根据公开目录,主动、及时、规范公开有关信息,确保每个目录内容完整,更新及时。2022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9条,其中包括部门动态41条,公告公示8条,议案建议15条,政协提案15条,招标公告15条,中标公示13条,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行政执法统计年报1条,领导信息8条,内设机构5条,其他文件13条,计划总结1条,实事项目4条,财政信息56条,部门决算1条,行政事业性收费1条,工程建设3条,应急预案1条,人事信息3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1条,重大事项决策1条。同时,充分发挥“淳安综保”微信公众号作用,全年发布公众号信息119条。

㈡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成立了工作专班,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2年全年无依申请公开。

㈢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在明确信息公开范围的基础上,由局办公室牵头搜集各科室需要公开的信息,按工作流程由各科室或责任单位提供信息,局办公室专人复核信息,最后由局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发布并填写《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登记表》;“淳安综保”微信公众号信息由专人撰写并通过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发布,文字和图片来源均在文末署名。同时,及时关注“淳安县政务公开交流群”发布的监测信息,如有错误,及时整改。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政务公开主要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以“淳安综保”微信公众号为载体推送政务信息。

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及具体负责人,统一认识、明确职责,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科室协助、局办公室具体落实”的责任机制;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建立保密审查制度。设立政务信息公开台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公开内容和保密性进行审查;四是建立考核制度。办公室负责定期对各科室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检查,对各信息采集员报送的信息以分值进行量化,以年终赋分情况决定最终考核结果。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31.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㈠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力度不够。公开的信息项目、内容、形式都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提高。由于没有足够高的意识,进而产生时效性不强,全面性不够等不足;三是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的要求将会越来越高。

㈡改进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及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时限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全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监督、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干部年度评优评先有机结合;二是注意发现新人,培养新人,启用新人,为局政务公开工作增光添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

2023年01月10日

政府信息公开

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0 16:27:2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1号规划展示中心2号楼12楼,邮编:311700,电话:0571-65021635,电子邮箱:1244567194@qq.com)。

 

一、总体情况

㈠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根据公开目录,主动、及时、规范公开有关信息,确保每个目录内容完整,更新及时。2022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9条,其中包括部门动态41条,公告公示8条,议案建议15条,政协提案15条,招标公告15条,中标公示13条,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行政执法统计年报1条,领导信息8条,内设机构5条,其他文件13条,计划总结1条,实事项目4条,财政信息56条,部门决算1条,行政事业性收费1条,工程建设3条,应急预案1条,人事信息3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1条,重大事项决策1条。同时,充分发挥“淳安综保”微信公众号作用,全年发布公众号信息119条。

㈡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成立了工作专班,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2年全年无依申请公开。

㈢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在明确信息公开范围的基础上,由局办公室牵头搜集各科室需要公开的信息,按工作流程由各科室或责任单位提供信息,局办公室专人复核信息,最后由局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发布并填写《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登记表》;“淳安综保”微信公众号信息由专人撰写并通过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发布,文字和图片来源均在文末署名。同时,及时关注“淳安县政务公开交流群”发布的监测信息,如有错误,及时整改。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政务公开主要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以“淳安综保”微信公众号为载体推送政务信息。

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及具体负责人,统一认识、明确职责,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科室协助、局办公室具体落实”的责任机制;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建立保密审查制度。设立政务信息公开台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公开内容和保密性进行审查;四是建立考核制度。办公室负责定期对各科室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检查,对各信息采集员报送的信息以分值进行量化,以年终赋分情况决定最终考核结果。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31.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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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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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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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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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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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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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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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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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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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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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重复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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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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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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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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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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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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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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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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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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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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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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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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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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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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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㈠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力度不够。公开的信息项目、内容、形式都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提高。由于没有足够高的意识,进而产生时效性不强,全面性不够等不足;三是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的要求将会越来越高。

㈡改进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及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时限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全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监督、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干部年度评优评先有机结合;二是注意发现新人,培养新人,启用新人,为局政务公开工作增光添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

2023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