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0 13:41:34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的相关规定,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严格规范政务公开流程,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水平。

1.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局通过“千岛湖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共209条,其中人事招聘4条,政民互动5条,招标中标公告66条,政策解读2条,行政审批97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22条等。并通过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淳安县环境科学学会”与民互动,发布微信推文384篇,主动公开我局工作动向和进行科普宣传。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7件,已按时按要求给予申请人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政府信息发布和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等机制,并实现动态更新常态化,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聚焦《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集中管理和展示政府信息,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权威、便捷渠道。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信息化时代,我局积极利用新媒体优势,多平台,多渠道,多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一方面,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科的信息公开要求,依托于千岛湖门户网站进行基础信息公开,并持续按最新要求进行规范整改,进一步充实信息内容,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做到工作、权利透明化。另一方面,我局积极运用微信平台与民互动,2022年通过微信公众号“淳安县环境科学学会”共发布动态384篇,其中原创86篇。

5.监督保障情况。2022年,我局坚持强化“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范围内落实,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定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及信息公开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同时实行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事前审查、事中监测和事后督查相结合,补齐原有政府信息发布的短板,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发布质量通过问卷调查,走访等形式进行社会评议,满意率达100%。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定位不够精准,对生态环保方面的宣传还不够到位;二是单位信息工作相对薄弱,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力度和速度仍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不足,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0 13:41:34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的相关规定,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严格规范政务公开流程,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水平。

1.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局通过“千岛湖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共209条,其中人事招聘4条,政民互动5条,招标中标公告66条,政策解读2条,行政审批97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22条等。并通过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淳安县环境科学学会”与民互动,发布微信推文384篇,主动公开我局工作动向和进行科普宣传。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7件,已按时按要求给予申请人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政府信息发布和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等机制,并实现动态更新常态化,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聚焦《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集中管理和展示政府信息,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权威、便捷渠道。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信息化时代,我局积极利用新媒体优势,多平台,多渠道,多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一方面,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科的信息公开要求,依托于千岛湖门户网站进行基础信息公开,并持续按最新要求进行规范整改,进一步充实信息内容,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做到工作、权利透明化。另一方面,我局积极运用微信平台与民互动,2022年通过微信公众号“淳安县环境科学学会”共发布动态384篇,其中原创86篇。

5.监督保障情况。2022年,我局坚持强化“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范围内落实,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定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及信息公开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同时实行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事前审查、事中监测和事后督查相结合,补齐原有政府信息发布的短板,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发布质量通过问卷调查,走访等形式进行社会评议,满意率达100%。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定位不够精准,对生态环保方面的宣传还不够到位;二是单位信息工作相对薄弱,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力度和速度仍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不足,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