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3 09:47:2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要求和各级政府工作部署,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领导,规范程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着力推进“五公开”,积极回应关切,切实加强平台建设,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度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1号910室;邮编:311700;电话:6481373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根据公开目录,主动、及时、规范公开有关信息,确保每个目录内容完整,及时更新。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56条,其中包括法律法规类15条,工作动态45条,通知公告31条,宣传教育65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时限受理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严格依法、真实快捷、方便群众,依法依规开展答复工作。2022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按规定进行答复处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更新机构信息、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专人负责做好网站更新、信息发布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的审核与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高效。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特别是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保证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2022年,据统计,我局窗口2022年共受理并审批业务102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们的政务公开主要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充分运用好新媒体平台,“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微信公众号为载体推送政务信息

政府网站:2022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布信息54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以健全工作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为抓手,明确各科室(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办理质量。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积极接受社会评议,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2022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重新调整了岗位,增强了队伍建设,在执法工作及服务群众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一是政务信息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速率需要提升。

  改进情况:1.深化认识,加强公开意识。2023年的工作中,我局将更加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提高全体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服务群众的水平。2.强化管理,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3.规范权力,加大监督力度。继续按照《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落实让人民群众监督的承诺,将工作置于阳光之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报告事项,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

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3 09:47:2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要求和各级政府工作部署,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领导,规范程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着力推进“五公开”,积极回应关切,切实加强平台建设,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度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1号910室;邮编:311700;电话:6481373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根据公开目录,主动、及时、规范公开有关信息,确保每个目录内容完整,及时更新。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56条,其中包括法律法规类15条,工作动态45条,通知公告31条,宣传教育65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时限受理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严格依法、真实快捷、方便群众,依法依规开展答复工作。2022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按规定进行答复处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更新机构信息、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专人负责做好网站更新、信息发布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的审核与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高效。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特别是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保证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2022年,据统计,我局窗口2022年共受理并审批业务102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们的政务公开主要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充分运用好新媒体平台,“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微信公众号为载体推送政务信息

政府网站:2022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布信息54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以健全工作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为抓手,明确各科室(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办理质量。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积极接受社会评议,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2022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重新调整了岗位,增强了队伍建设,在执法工作及服务群众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一是政务信息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速率需要提升。

  改进情况:1.深化认识,加强公开意识。2023年的工作中,我局将更加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提高全体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服务群众的水平。2.强化管理,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3.规范权力,加大监督力度。继续按照《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落实让人民群众监督的承诺,将工作置于阳光之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报告事项,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