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3 10:27:21 浏览次数: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要求,按照2022年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并附相关数据统计。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南景路269号,邮编:311700,电话:0571-6481308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对照《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淳安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淳政办函〔2022〕18号),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按照工作职能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主动、适时公开工作动态及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下发《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文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准确、更新及时,紧紧把握数字化改革契机,积极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2252条次,其中:通过千岛湖政府网网站公开98条,通过两微矩阵等媒体发布信息1240条,通过县长公开电话12345、公开意见箱渠道,共受理解决市民投诉914件,回复率达100%。全年未制作和对外公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为3121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为12440件,行政强制处理决定数量为24件,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为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9.0877元,政府集中采购项目62项,采购总结金额189.7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收到政务服务网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我局均在法定时间内予以办结,其中“部分公开”的3件,“无法提供”的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导致行政复议的2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设立政务动态、政民互动、信息公开等栏目,规范运维“淳安综合执法”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实时公开淳安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加强新媒体渠道建设,充分拓展发挥平台交流传递作用。

(四)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机制,为推进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根据条例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及时修订更新《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并进行公布,进一步整合局各科室、单位力量,规范发布流程,确保公开质量。

(五)监督保障逐步强化。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同时建立监督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办事效率。今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440

行政强制

2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08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1012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不够;二是政务公开的队伍力量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下一步,我们将从三方面着手,全面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二是认真严格执行《条例》,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证群众权利。三是从群众最关心的领域入手,创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丰富公开形式,加强政策精准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

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3 10: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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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要求,按照2022年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并附相关数据统计。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南景路269号,邮编:311700,电话:0571-6481308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对照《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淳安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淳政办函〔2022〕18号),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按照工作职能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主动、适时公开工作动态及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下发《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文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准确、更新及时,紧紧把握数字化改革契机,积极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2252条次,其中:通过千岛湖政府网网站公开98条,通过两微矩阵等媒体发布信息1240条,通过县长公开电话12345、公开意见箱渠道,共受理解决市民投诉914件,回复率达100%。全年未制作和对外公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为3121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为12440件,行政强制处理决定数量为24件,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为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9.0877元,政府集中采购项目62项,采购总结金额189.7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收到政务服务网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我局均在法定时间内予以办结,其中“部分公开”的3件,“无法提供”的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导致行政复议的2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设立政务动态、政民互动、信息公开等栏目,规范运维“淳安综合执法”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实时公开淳安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加强新媒体渠道建设,充分拓展发挥平台交流传递作用。

(四)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机制,为推进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根据条例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及时修订更新《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并进行公布,进一步整合局各科室、单位力量,规范发布流程,确保公开质量。

(五)监督保障逐步强化。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同时建立监督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办事效率。今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440

行政强制

2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08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1012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不够;二是政务公开的队伍力量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下一步,我们将从三方面着手,全面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二是认真严格执行《条例》,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证群众权利。三是从群众最关心的领域入手,创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丰富公开形式,加强政策精准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