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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杭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0-17 14:33:25 来源:农业农村局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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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高质量推进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委农办发〔2022〕2号)、《关于下达2023年第七批市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 杭农〔2023〕38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杭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奖补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县范围内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的规模以上主体。

2.生产经营的产品必须是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地理标志农产品之一。

3.本次申报认证有效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补助标准

无公害农产品转为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且已经获得证书、并连续有效持证累计达到10周年的主体一次性奖补10万元。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连续认证达到4周年的主体一次性奖补5万元,达到7周年的主体一次性奖补10万元。同一主体同时具备上述奖励条件的就高补助一次。相关主体近两年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不合格、标识使用不规范、有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之一的不予奖励。

三、申报要求

请各乡镇组织开展奖补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并做好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含申请表,营业执照、认证证书、土地流转合同、上一年度生产档案、近两年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认证标识使用印证资料,同时提供证书原件审核),于11月3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县农业农村局质量和安全监管科。

联系人:金卫洪(89601560)


关于做好2023年度杭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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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杭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17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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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高质量推进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委农办发〔2022〕2号)、《关于下达2023年第七批市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 杭农〔2023〕38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杭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奖补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县范围内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的规模以上主体。

2.生产经营的产品必须是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地理标志农产品之一。

3.本次申报认证有效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补助标准

无公害农产品转为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且已经获得证书、并连续有效持证累计达到10周年的主体一次性奖补10万元。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连续认证达到4周年的主体一次性奖补5万元,达到7周年的主体一次性奖补10万元。同一主体同时具备上述奖励条件的就高补助一次。相关主体近两年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不合格、标识使用不规范、有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之一的不予奖励。

三、申报要求

请各乡镇组织开展奖补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并做好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含申请表,营业执照、认证证书、土地流转合同、上一年度生产档案、近两年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认证标识使用印证资料,同时提供证书原件审核),于11月3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县农业农村局质量和安全监管科。

联系人:金卫洪(8960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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