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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淳安县蚕桑产业项目拟拨付补助资金公示

发布日期: 2023-11-30 15:13:24 来源:办公室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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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的实施意见》(淳政发〔2020〕14号)、《淳安县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淳财农〔2021〕229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淳安县生态农业蚕桑产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淳农〔2023〕62号)等文件精神,“养蚕大户补助”、“小蚕共育补助”、“雄蚕品种推广补助”等项目按要求完成了建设任务,经乡镇初验与县农业农村局复审,现将拟补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及电话:丰洪平,15868188506

县茧丝绸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章朝凯,13867409420

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0号   邮编:311700


附件1-2023年养蚕大户拟补助清单

附件2-2023年小蚕共育拟补助清单

附件3-2023年雄蚕品种推广拟补助清单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30日

公示-附件1-2023年养蚕大户拟补助清单.xls

公示-附件2-2023年小蚕共育拟补助清单.xls

公示-附件3-2023年雄蚕品种推广拟补助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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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淳安县蚕桑产业项目拟拨付补助资金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1-30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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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的实施意见》(淳政发〔2020〕14号)、《淳安县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淳财农〔2021〕229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淳安县生态农业蚕桑产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淳农〔2023〕62号)等文件精神,“养蚕大户补助”、“小蚕共育补助”、“雄蚕品种推广补助”等项目按要求完成了建设任务,经乡镇初验与县农业农村局复审,现将拟补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及电话:丰洪平,15868188506

县茧丝绸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章朝凯,13867409420

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0号   邮编:311700


附件1-2023年养蚕大户拟补助清单

附件2-2023年小蚕共育拟补助清单

附件3-2023年雄蚕品种推广拟补助清单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30日

公示-附件1-2023年养蚕大户拟补助清单.xls

公示-附件2-2023年小蚕共育拟补助清单.xls

公示-附件3-2023年雄蚕品种推广拟补助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