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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看,一场“搬到”家门口的庭审

发布日期: 2023-12-08 14:42:46 来源:办公室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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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一场公开庭审“搬到”了淳安县一个小村庄,县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微信图片_20231208144035.jpg

县检察院在办理杨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时,了解到杨某某居住在农村路途遥远,且因为该案受伤严重,行动不便,同时为了提高村民对危险驾驶罪的认识,结合案件开展普法工作,案件起诉后,承办检察官主动与县法院沟通协商,法院决定采取巡回法庭的形式,将庭审现场搬到被告人的“家门口”。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就杨某某醉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行使发生单方面交通事故的犯罪事实出示了相应证据。被告人杨某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还开展了警示教育,讲解了危险驾驶的犯罪成本和社会危害,教育被告人和旁听村民要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法院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第一次看到在村里开庭呢,深受教育,我们以后一定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也会提醒亲戚朋友的。”现场的村民说道。


此次检察官下乡出庭支持公诉,以最直接、最生动的方式进行法治宣传,把相关法律问题讲清楚、说明白,把普法工作融入到检察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切实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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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看,一场“搬到”家门口的庭审
发布时间: 2023-12-08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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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一场公开庭审“搬到”了淳安县一个小村庄,县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微信图片_20231208144035.jpg

县检察院在办理杨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时,了解到杨某某居住在农村路途遥远,且因为该案受伤严重,行动不便,同时为了提高村民对危险驾驶罪的认识,结合案件开展普法工作,案件起诉后,承办检察官主动与县法院沟通协商,法院决定采取巡回法庭的形式,将庭审现场搬到被告人的“家门口”。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就杨某某醉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行使发生单方面交通事故的犯罪事实出示了相应证据。被告人杨某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还开展了警示教育,讲解了危险驾驶的犯罪成本和社会危害,教育被告人和旁听村民要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法院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第一次看到在村里开庭呢,深受教育,我们以后一定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也会提醒亲戚朋友的。”现场的村民说道。


此次检察官下乡出庭支持公诉,以最直接、最生动的方式进行法治宣传,把相关法律问题讲清楚、说明白,把普法工作融入到检察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切实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