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33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2〕18号)文件精神,下达淳安县生猪良种补助任务2000头,补助资金共16万元。由企业自主申报,经材料审核,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全县申报且符合生猪良种补助的企业共2家,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给予40元补助计算,共拟补人工授精配种4000胎,拟补生猪良种补助资金16万元。现对杭州千岛湖扬翔种猪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拟补生猪良种补助资金16万元(见附表)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晓峰 电话:64837102
通讯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 邮编:311700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5日
2022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良种补助资金明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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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淳安县2022年度中央农业发展生猪良种补助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2-15 11: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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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33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2〕18号)文件精神,下达淳安县生猪良种补助任务2000头,补助资金共16万元。由企业自主申报,经材料审核,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全县申报且符合生猪良种补助的企业共2家,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给予40元补助计算,共拟补人工授精配种4000胎,拟补生猪良种补助资金16万元。现对杭州千岛湖扬翔种猪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拟补生猪良种补助资金16万元(见附表)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晓峰 电话:64837102
通讯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 邮编:311700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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