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 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培育建筑业头部企业,夯实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的积极性,激发项目经理(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促进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淳安县优秀建筑业企业、建筑业外拓市场优秀企业、优秀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评选办法》,现将2022年度淳安县优秀建筑业企业、建筑业外拓市场优秀企业、优秀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3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在淳安县工商主管部门注册的总承包、专业承包的建筑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已在淳注册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
(二)申报要求:
1、遵守建筑业有关法律法规,企业法人或本人未犯有刑事行为受处罚的;
2、评选年度内未发生过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等级事故;
3、自觉执行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恶意拖欠、克扣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且不能及时有效处理的或同一项目重复上访;
4、产值和税收均须提供相应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三、评选办法:
详见《淳安县优秀建筑业企业、建筑业外拓市场优秀企业、优秀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评选办法》。
四、组织实施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评选工作,评选结果将在淳安县建设信用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进行通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根据评分标准和申报表内容出具相关资料,并提交年度工作业绩总结。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评选资格。申报材料必须完备并装订成册。
2.评选工作体现建筑业企业的综合实力和项目经理(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的管理能力,不仅要有参与评先的意识,更要有争优创先的行动。各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并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到项目经理(建造师)和监理工程师。
3、联系电话:64813992/65069163(住建局建管科)
附件:淳安县优秀建筑业企业、建筑业外拓市场优秀企业、优秀建造师(总监)评选办法.doc
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