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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公众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2-16 10:08:10 来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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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决策部署,逐步实现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特别生态功能区,统筹推进淳安城乡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山区县范例,2019年,我县启动编制了《淳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规划》是淳安县未来十五年发展与保护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活动的法定依据,也是各类规划编制的基本依据。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凝聚公众智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3年2月16日-4月24日

二、公示方式

淳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邮寄信件、传真等方式反馈

邮寄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规划展示中心1号楼801

联系电话:0571-65020216

传真:0571-64818640


附件:淳安县总规公示材料.pdf

意见征集反馈地址: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70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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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公众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2-16 10:08
信息来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浏览量: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决策部署,逐步实现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特别生态功能区,统筹推进淳安城乡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山区县范例,2019年,我县启动编制了《淳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规划》是淳安县未来十五年发展与保护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活动的法定依据,也是各类规划编制的基本依据。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凝聚公众智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3年2月16日-4月24日

二、公示方式

淳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邮寄信件、传真等方式反馈

邮寄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规划展示中心1号楼801

联系电话:0571-65020216

传真:0571-64818640


附件:淳安县总规公示材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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