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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里商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工作要求,加强本乡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建设,根据上级安全生产“1+X”组织责任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有关文件精神,现就里商乡安全生产“1+X”监管组织责任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安全生产“1+X”组织结构责任体系的设定与任务本乡安全生产监管范围广,行业结构复杂,涉及农村、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贸企业、宗教场所、教育卫生,地质灾害、危化品,食品安全、消防、农业、农机、水利工程、烟花爆竹等多个行业领域,为切实强化属地安全监管,形成安全监管全覆盖、安全隐患零容忍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结合本乡实际,建立1个安委会+多个安全监管组织的(以下简称为“1+X”)组织机构的责任体系,即:乡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下,以各办、部门分管行业为中心,设定农村安全生产监管小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小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小组,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小组,宗教信仰、文化领域等人口密集场所安全生产监管小组,教育、卫生、食品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小组,地质灾害安监小组、危化品安监小组,消防领域安全监管小组,农业、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小组,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小组,电力设备设施安全监管小组等10个安全生产监管小组,各组的任务主要包括日常安全监督,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安监部门及本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完成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监管行业安全稳定,促进安全发展。
二、安全生产“1+X”组织结构责任体系的职责与责任里商乡安全生产委员会代表党委、政府指导、协调、督促全乡安全生产工作,各安全生产监管组织则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治理相应的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本乡成立的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小组及其主要责任如下:1.农村安全生产监管小组。重点监管和主要工作包括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村主要领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积极组织网格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着力提高网格员工作能力,指导村网格员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责任。2.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小组。重点监管和主要工作包括坚决遏制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制定和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战略;严格执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建立路警联合执法机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生命工程”,加强农村公路灾害监测预警与综合治理;加强对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高等重要路段的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安全隐患整改。3.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小组。重点监管和主要工作包括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许可动态管理,强化企业责任落实;以“打非治违”、为有效手段,深化依法监管;以重点工程、重点部位特别是防范高处坠落、地质灾害,建筑坍塌等隐患治理为着力点,深化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农民自建房的管理与指导,及时消除在用建筑工程安全隐患,督促安全隐患整改。4.工贸企业区域安全生产监管小组。重点监管和主要工作包括强化对机械、轻工、建材和商贸等行业属地安全监管,重点加强企业中的有限空间、喷涂场所、粉尘作业、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健康等场所的安全监管;实施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落实使用单位安全责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加强职业危害预防和监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协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要问题。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执法检查5.宗教信仰、文化领域等人口密集场所安全生产监管小组。重点监管和主要工作包括加强对防火措施情况、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应急方案和演练情况、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6.教育、卫生、食品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小组。重点监管和主要工作: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卫生食品等领域的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自查自纠等安全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7.消防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小组。重点监管和主要工作:推进以提高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持续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液化气供应点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等重点场所、部位的火灾隐患。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消防队伍教育培训,建立完善并落实企事业单位、农村、办公场所的消防责任和制度。进一步提高灭火救援能力。落实森林消防制度,加强森林防火巡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并积极推进消防“七进”工作。8.水利工程、农业生产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小组。重点加强农业设施和装备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和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以及非法拼装农机等各类违法行为;推进“平安农机”建设;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健全水利安全生产行业监管体系,以水利工程建设安全和运行安全为重点,强化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建设安全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工程稽查范围;以水库度汛、病险库闸除险加固、农村水电等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因自然灾害等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提升水利安全生产技术含量,提高安全隐患检测、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督促安全隐患整改。9.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小组。推进烟花爆竹经营领域的规范管理,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深化烟花爆竹超范围、超定额、非法进货渠道等专项治理,企业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10. 电力设备设施安全监管小组。重点监管和主要工作:加强电力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严格履行电力设备设施的安全维修和保养制度,及时整改电力设备设施中的各类安全隐患。积极宣传安全用电知识,确保电力设备设施的安全用电和安全运行。
三、安全生产“1+X”组织结构责任体系的工作制度
为加强“1+X”组织结构体系的工作责任,着力推进责任体系在实际工作中高效运行,在实际工作运行中建立落实以下7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1.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制度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及时完成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党委、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各项活动,必须做到有令必行、有行必有果。
2.安全生产职责管理制度
加强对分管区域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严格履行对分管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指导、教育、培训、检查、整改等工作职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做好责任书签订工作。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根据各自的监管职责,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对分管区域中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并根据《浙江省安全检查条例》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每次检查不少于5家单位。并做好安全检查台账资料工作。
4.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依照谁分管、谁检查、谁整改的原则,对查处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必须承担督促整改责任。并根据安全隐患的性质,实施分类监管,对一般安全隐患要当场督促整改,如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根据整改工程,督促限期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责令停业整改,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落实专人监管,并向乡安委会报告情况。
5.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会议,原则上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主要研究和分析分管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现状,总结季度履行和完成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落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布置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学习。
6.安全生产报告通报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季度向乡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一次,主要报告季度履行安全检查次数,参加检查人数,检查单位家数,查处安全隐患起数,报告主要以表格汇总形式。如在开展安全生产过程中,有好的经验,工作意见和建议应用书面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应在每季度末月底3日前上报乡安委会(办公室设安监所)。安委办每季通报本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7.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处理“三不放过”的原则,对由于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不严格执行上级及乡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和工作任务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根据安全生产事故情节,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警示约谈、一票否决,对安全事故情节严重,影响极大的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2691/2023-17031
发布机构
里商乡
备注/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10
登记号
有效性
失效
文件关联
里商乡安全生产“1+X”监管组织责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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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里商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工作要求,加强本乡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建设,根据上级安全生产“1+X”组织责任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有关文件精神,现就里商乡安全生产“1+X”监管组织责任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安全生产“1+X”组织结构责任体系的设定与任务本乡安全生产监管范围广,行业结构复杂,涉及农村、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贸企业、宗教场所、教育卫生,地质灾害、危化品,食品安全、消防、农业、农机、水利工程、烟花爆竹等多个行业领域,为切实强化属地安全监管,形成安全监管全覆盖、安全隐患零容忍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结合本乡实际,建立1个安委会+多个安全监管组织的(以下简称为“1+X”)组织机构的责任体系,即:乡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下,以各办、部门分管行业为中心,设定农村安全生产监管小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小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小组,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小组,宗教信仰、文化领域等人口密集场所安全生产监管小组,教育、卫生、食品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小组,地质灾害安监小组、危化品安监小组,消防领域安全监管小组,农业、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小组,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小组,电力设备设施安全监管小组等10个安全生产监管小组,各组的任务主要包括日常安全监督,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安监部门及本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完成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监管行业安全稳定,促进安全发展。
二、安全生产“1+X”组织结构责任体系的职责与责任里商乡安全生产委员会代表党委、政府指导、协调、督促全乡安全生产工作,各安全生产监管组织则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治理相应的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本乡成立的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小组及其主要责任如下:1.农村安全生产监管小组。重点监管和主要工作包括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村主要领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积极组织网格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着力提高网格员工作能力,指导村网格员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责任。2.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小组。重点监管和主要工作包括坚决遏制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制定和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战略;严格执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建立路警联合执法机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生命工程”,加强农村公路灾害监测预警与综合治理;加强对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高等重要路段的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安全隐患整改。3.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小组。重点监管和主要工作包括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许可动态管理,强化企业责任落实;以“打非治违”、为有效手段,深化依法监管;以重点工程、重点部位特别是防范高处坠落、地质灾害,建筑坍塌等隐患治理为着力点,深化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农民自建房的管理与指导,及时消除在用建筑工程安全隐患,督促安全隐患整改。4.工贸企业区域安全生产监管小组。重点监管和主要工作包括强化对机械、轻工、建材和商贸等行业属地安全监管,重点加强企业中的有限空间、喷涂场所、粉尘作业、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健康等场所的安全监管;实施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落实使用单位安全责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加强职业危害预防和监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协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要问题。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执法检查5.宗教信仰、文化领域等人口密集场所安全生产监管小组。重点监管和主要工作包括加强对防火措施情况、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应急方案和演练情况、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6.教育、卫生、食品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小组。重点监管和主要工作: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卫生食品等领域的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自查自纠等安全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7.消防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小组。重点监管和主要工作:推进以提高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持续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液化气供应点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等重点场所、部位的火灾隐患。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消防队伍教育培训,建立完善并落实企事业单位、农村、办公场所的消防责任和制度。进一步提高灭火救援能力。落实森林消防制度,加强森林防火巡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并积极推进消防“七进”工作。8.水利工程、农业生产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小组。重点加强农业设施和装备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和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以及非法拼装农机等各类违法行为;推进“平安农机”建设;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健全水利安全生产行业监管体系,以水利工程建设安全和运行安全为重点,强化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建设安全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工程稽查范围;以水库度汛、病险库闸除险加固、农村水电等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因自然灾害等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提升水利安全生产技术含量,提高安全隐患检测、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督促安全隐患整改。9.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小组。推进烟花爆竹经营领域的规范管理,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深化烟花爆竹超范围、超定额、非法进货渠道等专项治理,企业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10. 电力设备设施安全监管小组。重点监管和主要工作:加强电力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严格履行电力设备设施的安全维修和保养制度,及时整改电力设备设施中的各类安全隐患。积极宣传安全用电知识,确保电力设备设施的安全用电和安全运行。
三、安全生产“1+X”组织结构责任体系的工作制度
为加强“1+X”组织结构体系的工作责任,着力推进责任体系在实际工作中高效运行,在实际工作运行中建立落实以下7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1.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制度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及时完成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党委、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各项活动,必须做到有令必行、有行必有果。
2.安全生产职责管理制度
加强对分管区域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严格履行对分管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指导、教育、培训、检查、整改等工作职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做好责任书签订工作。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根据各自的监管职责,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对分管区域中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并根据《浙江省安全检查条例》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每次检查不少于5家单位。并做好安全检查台账资料工作。
4.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依照谁分管、谁检查、谁整改的原则,对查处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必须承担督促整改责任。并根据安全隐患的性质,实施分类监管,对一般安全隐患要当场督促整改,如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根据整改工程,督促限期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责令停业整改,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落实专人监管,并向乡安委会报告情况。
5.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会议,原则上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主要研究和分析分管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现状,总结季度履行和完成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落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布置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学习。
6.安全生产报告通报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季度向乡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一次,主要报告季度履行安全检查次数,参加检查人数,检查单位家数,查处安全隐患起数,报告主要以表格汇总形式。如在开展安全生产过程中,有好的经验,工作意见和建议应用书面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应在每季度末月底3日前上报乡安委会(办公室设安监所)。安委办每季通报本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7.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处理“三不放过”的原则,对由于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不严格执行上级及乡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和工作任务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根据安全生产事故情节,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警示约谈、一票否决,对安全事故情节严重,影响极大的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