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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县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严格履行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在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下面就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民政工作直接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涉及面广,任务繁重,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我局深刻认识到了这一点,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穿于全局工作全程,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健全组织。完善了由局长王武祥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二是明确责任。通过与各科室、所、办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做到职责明确,同时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与科室年终考核结合起来,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周密部署。在深入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淳安县民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实施方案》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岗位目标考核标准》,对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组织机构、目的要求、方法步骤以及具体内容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
1.建章立制,规范民政执法行为。为确保民政依法行政,我局提出了“权限法定化、职责明晰法、程序合法化、行为规范化”的执法工作总要求,把依法行政的重点放在抓制度、抓规范运作上,着力建立健全执法制度体系。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杜绝“暗箱操作”。从局机关到各事业单位,都健全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将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事纪律等上墙公开,并辅之工作人员照片、姓名、岗位公开,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二是健全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在原来已建立各项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制度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行政执法学习培训考核制度》等监督、考核和追究制度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配套制度,从源头上规范了行政行为和行政管理方式,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三是规范执法文书。对全局在依法行政过程中通用文书、行政许可、非许可类文书进行了清理和统一规范。四是开展执法监督检查。2022年组织开展了以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公墓管理、低保为主要内容的执法大检查5次,促进了各类经费发放程序的规范化。经检查,未发现违法现象,未收到一起举报违法行政的案件。五是整理公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累计整理明确了民政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7项、行政检查事项90项、行政处罚事项39项,并在相关网站做好公示。
2.强化教育,提高民政执法队伍素质。加强对民政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形成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是做好民政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保障。一是加强宣传。结合“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宪法日”宣传活动、“七五”普法宣传、法制宣传月、“联乡结村访户”活动等,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到社区(村)进行民政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大力宣传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努力形成民政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二是抓好执法人员培训。邀请局法律顾问对机关干部进行法规政策的专题学习辅导,切实提高了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三是举办民法典宣传培训班。县民政局组织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邀请千岛湖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为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讲解《民法典》相关内容,主要对相关法律的修订内容进行讲解,特别是对《民法典》婚姻家庭、收养、基层组织等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篇章进行详细讲解。
三、依法履职,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
1.圆满完成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好县人大建议答复和办理工作,我局坚持开门办案、协商办案,积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加强与议案建议人的沟通协商。通过上门拜访、电话联系等形式,主动与建议人沟通、汇报议案办理设想和措施,力争议案办理工作不偏方向、不做表面文章。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议案办理领导小组,强化议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召开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议案办理专项部署会议,将议案办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和责任人,加强与县人大、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妇联、县机关工委、县卫健局等部门和各乡镇的协调沟通。2022年我局共收到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4件,会办1件,均已按时办理,公开和送达,解决率和满意率达100%。
2.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检查建议等工作。严格执行《淳安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积极主动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特别是涉及婚姻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行政诉讼,积极主动和当事人进行沟通,尽量避免诉讼问题。2022年,我局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3.严格开展各项执法活动。我局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入手,坚持权责统一的原则,自觉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公、违法必究。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行为既适用法律准确,又符合法定程序,执法文书格式规范,内容完整,送达及时,档案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落实。同时,本单位依法配备了4台执法记录仪,在社会组织执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执法、殡葬执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明确规定,凡从事重要执法案件,特别是社会组织执法检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执法中,相关执法人员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效果良好。
4.完成好“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工作。根据《司法部 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推荐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22〕15号)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要求,我局经过推荐、资格审查、实地检查等程序,圆满完成好淳安县中洲镇茶山村关于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申报工作。
四、狠抓落实,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
1.推行审批方式标准化。民政窗口明确并细化各个岗位职责,完善各个服务环节,加强资料、审查、核准等环节精细管理,确保每一个审批环节职责到位,实现受理、审查、核准、发证窗口“一站式”服务。窗口的受理人员为该审批件的第一责任人,凡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对材料有问题的一次告知补正要求,下次优先受理,确保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
2.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积极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人员逐一梳理、上报、公布。2022年我局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5件,继续保留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6件,清理废止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3件。同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和涉及产权保护方面的审查,经查均无相关问题。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前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并协调相关部门对草案多次联审联查,报县法制办开展前置审查,最后由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印发并由县府办送法制办备案。
3.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80件,没有行政强制案件,没有被依法认定为错案的案件,行政许可材料全部按规范要求立卷归档。其中,淳安县鸠坑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变更登记(编号:杭淳民社许准字〔2021〕变第M-14号)被评为杭州市优秀执法案卷。同时,对照《浙江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要点(试行)》《浙江省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要点(试行)》,通过自查自评,我局80个行政许可案卷均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行政执法权,程序合法、事实清楚、处理适当、适用法律准确,无错案。所有案卷均达到合格,没有不合格案卷。并且所有案卷文书制作规范、归档及时。
五、存在问题和困难
2022年,县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亟待改进,主要有以下两点。
1.执法人员力量不足。2019年机构改革和2020年事业单位改革后,县民政局有执法职能的只有局机关和民政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编制总共只有21人,实有21人,其中6人为局领导和退二线干部,剩余15人中,55周岁以下的只有7人,人员结构老化。2022年5月,淳安县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县民政综合行政执法队已被撤销,进一步削弱我局的行政执法人员力量。
2.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需加强。2020年《民法典》出台,其中涉及民政部门婚姻、收养、救助等多方面法律的修改,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进一步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理解不透、掌握不准等问题。
六、积极谋划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工作。加强对文件制发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向司法局备案。按照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已经失效或不符合上级规定的,特别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等法律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及时予以废止或修改。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持证上岗、执法亮证、程序合法。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教育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廉政教育,坚决防止和追究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以权谋私、以情代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问题,维护法制的尊严,树立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3.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县政府法制办统一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网上政务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向社会公示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相关的办事内容、条件、程序和投诉渠道,公开的内容要做到合法、完整、规范、具体、统一、有效。
4.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规范依法行政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审核审批手续,在执行行政许可、服务类项目审核、审批工作中加强沟通协调,稳妥处理,推进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
5.强化法治培训和普法教育。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把学习培训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依据之一,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律素养。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06
有效性
淳安县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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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县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严格履行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在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下面就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民政工作直接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涉及面广,任务繁重,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我局深刻认识到了这一点,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穿于全局工作全程,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健全组织。完善了由局长王武祥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二是明确责任。通过与各科室、所、办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做到职责明确,同时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与科室年终考核结合起来,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周密部署。在深入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淳安县民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实施方案》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岗位目标考核标准》,对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组织机构、目的要求、方法步骤以及具体内容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
1.建章立制,规范民政执法行为。为确保民政依法行政,我局提出了“权限法定化、职责明晰法、程序合法化、行为规范化”的执法工作总要求,把依法行政的重点放在抓制度、抓规范运作上,着力建立健全执法制度体系。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杜绝“暗箱操作”。从局机关到各事业单位,都健全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将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事纪律等上墙公开,并辅之工作人员照片、姓名、岗位公开,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二是健全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在原来已建立各项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制度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行政执法学习培训考核制度》等监督、考核和追究制度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配套制度,从源头上规范了行政行为和行政管理方式,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三是规范执法文书。对全局在依法行政过程中通用文书、行政许可、非许可类文书进行了清理和统一规范。四是开展执法监督检查。2022年组织开展了以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公墓管理、低保为主要内容的执法大检查5次,促进了各类经费发放程序的规范化。经检查,未发现违法现象,未收到一起举报违法行政的案件。五是整理公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累计整理明确了民政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7项、行政检查事项90项、行政处罚事项39项,并在相关网站做好公示。
2.强化教育,提高民政执法队伍素质。加强对民政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形成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是做好民政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保障。一是加强宣传。结合“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宪法日”宣传活动、“七五”普法宣传、法制宣传月、“联乡结村访户”活动等,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到社区(村)进行民政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大力宣传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努力形成民政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二是抓好执法人员培训。邀请局法律顾问对机关干部进行法规政策的专题学习辅导,切实提高了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三是举办民法典宣传培训班。县民政局组织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邀请千岛湖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为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讲解《民法典》相关内容,主要对相关法律的修订内容进行讲解,特别是对《民法典》婚姻家庭、收养、基层组织等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篇章进行详细讲解。
三、依法履职,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
1.圆满完成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好县人大建议答复和办理工作,我局坚持开门办案、协商办案,积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加强与议案建议人的沟通协商。通过上门拜访、电话联系等形式,主动与建议人沟通、汇报议案办理设想和措施,力争议案办理工作不偏方向、不做表面文章。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议案办理领导小组,强化议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召开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议案办理专项部署会议,将议案办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和责任人,加强与县人大、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妇联、县机关工委、县卫健局等部门和各乡镇的协调沟通。2022年我局共收到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4件,会办1件,均已按时办理,公开和送达,解决率和满意率达100%。
2.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检查建议等工作。严格执行《淳安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积极主动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特别是涉及婚姻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行政诉讼,积极主动和当事人进行沟通,尽量避免诉讼问题。2022年,我局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3.严格开展各项执法活动。我局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入手,坚持权责统一的原则,自觉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公、违法必究。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行为既适用法律准确,又符合法定程序,执法文书格式规范,内容完整,送达及时,档案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落实。同时,本单位依法配备了4台执法记录仪,在社会组织执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执法、殡葬执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明确规定,凡从事重要执法案件,特别是社会组织执法检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执法中,相关执法人员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效果良好。
4.完成好“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工作。根据《司法部 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推荐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22〕15号)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要求,我局经过推荐、资格审查、实地检查等程序,圆满完成好淳安县中洲镇茶山村关于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申报工作。
四、狠抓落实,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
1.推行审批方式标准化。民政窗口明确并细化各个岗位职责,完善各个服务环节,加强资料、审查、核准等环节精细管理,确保每一个审批环节职责到位,实现受理、审查、核准、发证窗口“一站式”服务。窗口的受理人员为该审批件的第一责任人,凡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对材料有问题的一次告知补正要求,下次优先受理,确保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
2.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积极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人员逐一梳理、上报、公布。2022年我局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5件,继续保留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6件,清理废止行政规范性政策性文件3件。同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和涉及产权保护方面的审查,经查均无相关问题。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前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并协调相关部门对草案多次联审联查,报县法制办开展前置审查,最后由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印发并由县府办送法制办备案。
3.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80件,没有行政强制案件,没有被依法认定为错案的案件,行政许可材料全部按规范要求立卷归档。其中,淳安县鸠坑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变更登记(编号:杭淳民社许准字〔2021〕变第M-14号)被评为杭州市优秀执法案卷。同时,对照《浙江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要点(试行)》《浙江省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要点(试行)》,通过自查自评,我局80个行政许可案卷均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行政执法权,程序合法、事实清楚、处理适当、适用法律准确,无错案。所有案卷均达到合格,没有不合格案卷。并且所有案卷文书制作规范、归档及时。
五、存在问题和困难
2022年,县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亟待改进,主要有以下两点。
1.执法人员力量不足。2019年机构改革和2020年事业单位改革后,县民政局有执法职能的只有局机关和民政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编制总共只有21人,实有21人,其中6人为局领导和退二线干部,剩余15人中,55周岁以下的只有7人,人员结构老化。2022年5月,淳安县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县民政综合行政执法队已被撤销,进一步削弱我局的行政执法人员力量。
2.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需加强。2020年《民法典》出台,其中涉及民政部门婚姻、收养、救助等多方面法律的修改,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进一步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理解不透、掌握不准等问题。
六、积极谋划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工作。加强对文件制发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向司法局备案。按照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已经失效或不符合上级规定的,特别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等法律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及时予以废止或修改。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持证上岗、执法亮证、程序合法。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教育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廉政教育,坚决防止和追究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以权谋私、以情代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问题,维护法制的尊严,树立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3.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县政府法制办统一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网上政务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向社会公示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相关的办事内容、条件、程序和投诉渠道,公开的内容要做到合法、完整、规范、具体、统一、有效。
4.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规范依法行政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审核审批手续,在执行行政许可、服务类项目审核、审批工作中加强沟通协调,稳妥处理,推进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
5.强化法治培训和普法教育。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把学习培训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依据之一,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