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副队长
1、分管行政执法,含环境监察、环境监督等;2、分管综治维稳,含信访调处、安全生产、联防联控、应急处置等;3、分管法制建设,含依法行政等工作;4、分管行政审批及招商引资工作。联系审批科、直属执法中队、法制审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