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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左口乡乡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 索引号:002512894/2023-25520
  • 文 号:
  • 发布机构:左口乡
  •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政策解读
  • 公开日期:2023-03-13
  • 有 效 性:


一、制定背景和意义

为深入落实县第(某)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左口乡乡村振兴步伐,推动乡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政策。

二、制定依据

《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淳政发〔2021〕1 号、《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淳政发〔2021〕2 号、《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 淳政发〔2020〕11 号、《淳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 深入实施“生态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淳政发〔2020〕13 号、《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的实施意见》淳政发〔2020〕14 号 、《淳安县财政局淳安县商务局关于促进创投企业和总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淳财企〔2020〕436 号 、关于印发《淳安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一事一议”工作制度》的通知——淳招商办﹝2018﹞1 号、《关于扶持创投企业和总部(会所)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淳政办发〔2012〕118 号、《关于印发鼓励来淳投资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淳政发〔2008〕20号。

三、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本政策共分为七部分。

第一部分农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明确了农业规模流转、特色产业发展、主体培育、品牌创建的奖励标准。

土地规模流转是促进农业规模化、机械化、专业化发展的重要保障。根据地类情况,政策对耕地、园地、林地的规模进行了界定,并明确了奖励的主体包括流转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大户,以及做出突出贡献的村两委干部。蜜枣、大核桃等是左口乡的特色农产品,对规模化种植给予奖励。鼓励农业主体发展壮大,争创龙头企业、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示范性家庭农场。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三品一标”认证。

第二部分深绿产业发展政策,明确了深绿产业招商引资、扩规提质、科技创新、安全生产的奖励政策。

鼓励企业有效投资,引进招商项目落地给予项目招引奖励,项目投资达到一定标准,同时给予投资奖励。鼓励企业提档升级,对首次认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市雏鹰(青蓝)企业、省级科技型企业或省农业科技企业给予奖励,支持企业申报各项专利。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支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

第三部分现代服务业培育政策,明确了服务业统计贡献、电子商务发展的奖励政策。

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对首次进入限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数字经济企业、限上批零企业、限上服务业个体户等给予奖励。鼓励在乡域内引育各类电商经营主体,推进村级电商物流体系建设,对运营良好的电商主体和物流点给予奖励。

第四部分科学统计政策,明确了社会资本产业投资、统计人员工作的奖励政策。

鼓励企业加大固定资产投入,积极争取纳入省、市、县重点项目,按照投入比例和重点项目纳入情况给予奖励。引导企业依法依规上报统计数据,对工作尽职尽责的企业统计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五部分乡村旅游、文创经济发展政策,明确了民宿发展、旅游营销、全域景区化促进、文创贡献的奖励政策。

鼓励在本乡范围内新发展或改造提升民宿及精品民宿,支持旅行社、酒店、民宿等开展旅游营销,增加游客过夜人数。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开发旅游项目,鼓励创建A级景区。鼓励文创企业开展文创产品开发,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或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第六部分来料加工扶持政策,明确了来料加工经纪人、企业、联络员的奖励标准。

来料加工是推进乡村共同富裕的惠民产业,发展来料加工产业,经纪人是领头雁,企业是加速器,联络员是纽带。政策对来料加工发展到一定规模的经纪人、企业给予奖励。鼓励来料加工网络化接单。明确村妇联主席为来料加工联络员,对积极引进经纪人、企业及低收入农户从事来料加工产业的联络员给予奖励。

第七部分其他事项,明确了本政策的兑现要求、流程、时效等事项。

本政策的奖励条件,须经县、乡相关部门验收核实后,确定奖励金额。各项奖励须企业或个人提供真实有效的财务票据、报备资料等证明材料,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追回奖励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群体性劳资纠纷或者拖欠农民工薪金问题等实行一票否决。特殊事项由乡班子会议集体研究。所有奖励条款同一年度内同一奖项就高不重复享受。

四、执行时间

本政策自2023年4月5日起施行,本乡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左口乡产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左委﹝2017﹞65 号)同时废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5日间的产业政策,参照本政策执行。

五、解读单位和联系人

本政策由淳安县左口乡人民政府解读。解读人:汪红娟,左口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联系方式:0571-64906282。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2894/2023-25520

发布机构

左口乡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3-13

登记号

有效性

文件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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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加快左口乡乡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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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意义

为深入落实县第(某)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左口乡乡村振兴步伐,推动乡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政策。

二、制定依据

《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淳政发〔2021〕1 号、《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淳政发〔2021〕2 号、《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 淳政发〔2020〕11 号、《淳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 深入实施“生态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淳政发〔2020〕13 号、《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的实施意见》淳政发〔2020〕14 号 、《淳安县财政局淳安县商务局关于促进创投企业和总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补充意见》淳财企〔2020〕436 号 、关于印发《淳安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一事一议”工作制度》的通知——淳招商办﹝2018﹞1 号、《关于扶持创投企业和总部(会所)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淳政办发〔2012〕118 号、《关于印发鼓励来淳投资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淳政发〔2008〕20号。

三、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本政策共分为七部分。

第一部分农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明确了农业规模流转、特色产业发展、主体培育、品牌创建的奖励标准。

土地规模流转是促进农业规模化、机械化、专业化发展的重要保障。根据地类情况,政策对耕地、园地、林地的规模进行了界定,并明确了奖励的主体包括流转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大户,以及做出突出贡献的村两委干部。蜜枣、大核桃等是左口乡的特色农产品,对规模化种植给予奖励。鼓励农业主体发展壮大,争创龙头企业、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示范性家庭农场。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三品一标”认证。

第二部分深绿产业发展政策,明确了深绿产业招商引资、扩规提质、科技创新、安全生产的奖励政策。

鼓励企业有效投资,引进招商项目落地给予项目招引奖励,项目投资达到一定标准,同时给予投资奖励。鼓励企业提档升级,对首次认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市雏鹰(青蓝)企业、省级科技型企业或省农业科技企业给予奖励,支持企业申报各项专利。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支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

第三部分现代服务业培育政策,明确了服务业统计贡献、电子商务发展的奖励政策。

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对首次进入限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数字经济企业、限上批零企业、限上服务业个体户等给予奖励。鼓励在乡域内引育各类电商经营主体,推进村级电商物流体系建设,对运营良好的电商主体和物流点给予奖励。

第四部分科学统计政策,明确了社会资本产业投资、统计人员工作的奖励政策。

鼓励企业加大固定资产投入,积极争取纳入省、市、县重点项目,按照投入比例和重点项目纳入情况给予奖励。引导企业依法依规上报统计数据,对工作尽职尽责的企业统计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五部分乡村旅游、文创经济发展政策,明确了民宿发展、旅游营销、全域景区化促进、文创贡献的奖励政策。

鼓励在本乡范围内新发展或改造提升民宿及精品民宿,支持旅行社、酒店、民宿等开展旅游营销,增加游客过夜人数。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开发旅游项目,鼓励创建A级景区。鼓励文创企业开展文创产品开发,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或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第六部分来料加工扶持政策,明确了来料加工经纪人、企业、联络员的奖励标准。

来料加工是推进乡村共同富裕的惠民产业,发展来料加工产业,经纪人是领头雁,企业是加速器,联络员是纽带。政策对来料加工发展到一定规模的经纪人、企业给予奖励。鼓励来料加工网络化接单。明确村妇联主席为来料加工联络员,对积极引进经纪人、企业及低收入农户从事来料加工产业的联络员给予奖励。

第七部分其他事项,明确了本政策的兑现要求、流程、时效等事项。

本政策的奖励条件,须经县、乡相关部门验收核实后,确定奖励金额。各项奖励须企业或个人提供真实有效的财务票据、报备资料等证明材料,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追回奖励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群体性劳资纠纷或者拖欠农民工薪金问题等实行一票否决。特殊事项由乡班子会议集体研究。所有奖励条款同一年度内同一奖项就高不重复享受。

四、执行时间

本政策自2023年4月5日起施行,本乡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左口乡产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左委﹝2017﹞65 号)同时废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5日间的产业政策,参照本政策执行。

五、解读单位和联系人

本政策由淳安县左口乡人民政府解读。解读人:汪红娟,左口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联系方式:0571-64906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