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创建工作的通知》(浙农法发〔2020〕5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积极推进肥药两制改革深化提升工程,8家农资店申报2022年度“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创建。经县级推荐初审、设区市复审和省厅综合评定,淳安县威坪镇宏祥农资店、淳安县临岐朝朝农资店、淳安县石林镇光盘农资店、淳安千岛湖捷诚农资专业合作社、淳安县安阳乡晨明农资店、淳安县里商乡园娣农资店、淳安县文昌贵军农资店、淳安县大墅镇汉云农资店等8家农资店被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确定为2022年度“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根据《淳安县肥药实名制销售规范提升实施方案》,对淳安县威坪镇宏祥农资店等8家2022年度“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给予每家2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共计16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叶婷
联系电话:0571-64820924
通讯地址:千岛湖镇新安北路27号
邮编:311700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4日
附件1:2022年度省级“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拟补助资金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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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拨付2022年度省级“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补助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3-14 09: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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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创建工作的通知》(浙农法发〔2020〕5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积极推进肥药两制改革深化提升工程,8家农资店申报2022年度“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创建。经县级推荐初审、设区市复审和省厅综合评定,淳安县威坪镇宏祥农资店、淳安县临岐朝朝农资店、淳安县石林镇光盘农资店、淳安千岛湖捷诚农资专业合作社、淳安县安阳乡晨明农资店、淳安县里商乡园娣农资店、淳安县文昌贵军农资店、淳安县大墅镇汉云农资店等8家农资店被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确定为2022年度“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根据《淳安县肥药实名制销售规范提升实施方案》,对淳安县威坪镇宏祥农资店等8家2022年度“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给予每家2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共计16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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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千岛湖镇新安北路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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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4日
附件1:2022年度省级“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拟补助资金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