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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法拍过户)

发布日期: 2023-03-22 10:13:54 来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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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公告作废。

1、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浙(2020)淳安县不动产权第0029723号。

      (监督电话:0571-64819855,联系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7号一楼B区,邮编:311700)


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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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法拍过户)
发布时间: 2023-03-22 10:13
信息来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浏览量: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公告作废。

1、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浙(2020)淳安县不动产权第0029723号。

      (监督电话:0571-64819855,联系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7号一楼B区,邮编:311700)


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