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3-04-25 10:13:58 阅读次数:】
项目名称 | 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共同富裕城乡供水设施提升建设工程(一期)—宋村水厂新建项目(监理) | |
项目编号 | ZJYGGKJY2023001 | |
交易发起人 | 名称 | 淳安县农村饮用水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亦华 | |
联系电话 | 13735800967 | |
交易代理 | 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成交候选人 | 名称 | 丽水市合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地 | 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大柘镇永安小区通济东路151号 | |
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 |
法人 | 黄和林 | |
项目总监 | 姓名 | 王永宏 |
证书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
注册证号 | 1500519 | |
成交价 | 450704.41元 | |
工期 | 施工开工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决算、资料检查验收、保修期满结束(含相应配套设施全部竣工完工并验收完成)开工时间均以交易单位开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 |
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 |
让利幅度 | 2.40% | |
相关业绩 | 无 | |
否决交易响应情况 | 无 | |
公示期限 | 2023年4月25日-4月28日 |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向交易发起人提出。交易发起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