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县社会救助制度,及时有效地解决我县城乡居民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临时救助办法》(浙政发〔2015〕35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杭政函〔2017〕5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我局代拟了《淳安县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4月26日起30日内。
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寄、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淳安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联系人:徐彬,0571-64812609。
意见征集反馈地址: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7059.html
淳安县民政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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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我县社会救助制度,及时有效地解决我县城乡居民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临时救助办法》(浙政发〔2015〕35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杭政函〔2017〕5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我局代拟了《淳安县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4月26日起30日内。
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寄、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淳安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联系人:徐彬,0571-6481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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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民政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