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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千岛湖镇宋家坞村红山磅区块改造提升的建议
答复日期:2023-04-17   点击率:
  • 所属类别:人大
  • 提案人:方勇
具体内容:

关于加快推进千岛湖镇宋家坞村红山磅区块改造提升的建议

 

 案由:千岛湖镇宋家坞村红山磅区块地处南山社区绿园新村和久香苑中间,是名副其实的城中村。现有农户49户、人口170人(非农16人),房屋70栋。其中92年之前建设的房屋11幢,均为土木结构,涉及人口70余人。自2006年起,该区块就停止审批农民建房。近年来信访问题频发。一方面,居住拥挤条件极差,子女、祖孙等两代、三代甚至四代人居住在一起,建房愿望迫切。另外,多年的泥墙房只能维修不能重建,部分存在安全隐患,个别甚至成为C、D级危房。另一方面红山磅区块地处城郊,2006年前审批过的农户除了自己可以居住还可以出租增加收入,每年10多万,多的甚至几十万,因建房导致的财产性收入差距巨大。第三,随着南山区块城市有机更新的推进,该区块信访压力会进一步凸显。第四,长期以往,随着征地成本上涨以及物价、房价等上涨,该区块整治成本会越来越高。

建议:县委县政府尽快研究,加快推进该区块改造提升。考虑撤村建居方案资金投入量大,有机更新政策农户迁建意愿受收入影响意愿不大,且农居点入驻农户少,难以形成村庄氛围等因素,建议就地重新规划,允许农户审批建房。

 


  • 办理单位: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办理结果: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123案的答复

 

方勇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规划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千岛湖镇宋家坞村红山磅区块改造提示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6年,宋家坞村因可能纳入撤村建居范围,该村农民私人建房开始停止审批。2013年,县政府明确该村不纳入撤村建居范围后,2014117日千岛湖镇政府和县规划局向县政府书面请示,县政府同意该村部分危旧房原址拆建建房审批事宜。

2016616日,县住建局和千岛湖镇政府针对该村农户异地审批建房事宜向县政府提出申请。2016829日,县府办(县府办简复201688号)明确,建房审批选址引导向村庄外延方向,向亚塘里和宋家渔村方向扩展(红山磅原则上不考虑),新建建筑布局不得过于靠近南景路,避免与城市建设规划相矛盾。并要求县住建局、千岛湖镇要继续做好城郊村公寓化安置方式政策研究论证工作,尽快提出可具操作性的政策意见报县政府研究。

2018年《宋家坞村庄规划修编》经县规委会研究通过,明确宋家坞红山磅、亚塘里区块采用公寓化安置,安置点规划在绿园新村东侧。

二、意见建议

鉴于该村村庄规划已将此区块规划为公寓式安置用地,建议一是千岛湖镇尽快启动研究宋家坞村红山磅区块公寓化安置方式政策研究论证工作,提出系统可具操作性的政策意见进行实施;二是按照该村村庄规划,该区块内原有农户不想集中公寓化安置的,可引导向村庄外延方向选址,向施岭脚和宋家渔村方向扩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分管领导:徐良成         联系电话:64831012

  人:刘           联系电话:64881085

 

                             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417


  • 答复时间: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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