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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答复函
答复日期:2023-05-19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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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工业交通组:

    首先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县老龄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你们向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交的“关于社区增设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议”已转我局承办。提出的建议既客观实在,又很具针对性。经过我们核实,确实存在部分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不足的情况,尤其是新成立的社区,难以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在跟民政、住建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后,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 办理单位:淳安县卫健局
办理结果:

一、老年活动中心建设情况

社区(村)老年活动中心是老年人活动的主要场所,目前主要与老年人协会、老年电大教学点、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中心等工作统筹兼顾。2020年县老龄办对乡镇、村(社区)撤并后老年活动中心场地规模、室内外配套设施进行了调查摸底,全县共有行政村(社区)老年活动中心376个(包括15个自然村),县级的有2个(县老年活动中心和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基本实现基层老年活动中心全覆盖。

近年来,社区(村)老年活动中心积极发挥为老功能,一是助力“老有所为”,老年人在基层老年协会的组织引领下,积极参与社会建设、为老服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基层老年协会提供了新的阵地,实现“老有所为”。二是助力“老有所学”。以老年活动场所为教学点,不定期为老年人举办养生保健、心理健康等专题讲座,开展书法、乐器、舞蹈等艺术培训和义诊筛查等活动,帮助老年人增长知识、陶冶情操三是助力“老有所乐”。搭建老年文化新舞台,为歌舞、戏曲、健身等老年文化团体,开展老年节、老年书画展等形式展示老年人才艺风采、精神风貌和幸福晚年的舞台四是助力“老有所养”。淳安县在全市率先出台了照料中心(老年食堂)正常运营补助政策,对有老年食堂并正常运营的照料中心每年给予5-7万元补助,很好的缓解了老年食堂运营资金不足等问题。其中日均参与活动达3.5万人次,就餐1.2万人次以上,极大的提高了老年活动中心利用率和老年人幸福感。

二、下步打算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老年活动中心(场所)服务水平,针对委员们提出的《关于社区增设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议》经与民政、住建、千岛湖镇政府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后,下步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科学规划,严密实施。2022年8月《淳安县城镇社区专项规划》已通过专项规划会议评审并形成县政府会议纪要,该规划8.3章节是“一老一小”公共服务设施专篇,针对我县养老设施类型多,但空间面积小,“一老”类型缺口项为老年食堂和老年健康医疗,品质缺口项为老年活动中心等问题提出了聚焦“一老一小”设施短板与品质,构建三级“一老一小”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的科学解决方案。第一层级打造老龄化社区综合体(15分钟生活圈)包括老城老龄化社区综合体、千岛湖老龄化社区综合体,以为老年人提供卫生、医疗、健康、活动、娱乐、服务等设施的综合型养老服务综合体。第二层级建设老龄化社区服务站(5分钟生活圈)包括新北、南苑、李家坞三个老龄化社区服务站,以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主,增配相应的老龄化设施场景。第三层级建立老龄化社区服务点(老旧小区)以老旧小区片区为主的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点,以线下服务和线上数字化平台为主。明确了秀水、城北、阳光、江滨等社区单元共61个“一老一小”社区提升行动项目库(内容详见附件)。实现近期目标2023-2025年覆盖老龄化社区10个,低龄化社区11个,远期目标2026-2035年构建重点群体公共服务设施场景化体系,完成老龄化社区、低龄化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全覆盖。2023年为我县规划编制攻坚年,重点完成1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2个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6个城镇单元详细规划、27个乡村单元详细规划等工作。我们将积极收集意见向规划部门建议做好老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空间预留,为下一步项目建设做好支撑。

二是规范建设,资源共享。淳安县老年活动中心坐落于千岛湖镇排岭南路33号(县老干部局旁),隶属于淳安县老龄委,2019年机构改革后划转到卫健局。该老年活动中心2003年1月启用,地上四层,建筑面积1698㎡,是省老龄委出资建设的四星级老年活动中心。针对原县老年活动中心场地陈旧,设施老化、难以满足消防安全、无障碍和适老化等需求,去年我局争取到400万资金进行改造提升,结合老年人需求,运用信息技术和数字化手段,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努力增加老年人的文体活动、培训展示、保健养生等服务供给,将在6月底前重新投入使用,面对全县老年人开放。同时加强老年文体团队骨干培训,培育有影响力的文体团队,打造有特色的精品项目,发挥好县级老年活动中心的示范辐射作用。积极与老干部局协调,让老干部活动中心在满足老干部活动需求的同时,也积极向社会其他老年人开放,实现资源共享。

三是争先创优,提升服务。为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在居住环境、日常出行、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社会参与、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需要,2021年我们印发了淳老字〔2021〕1号《关于在全县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探索建立老年友好型村(社区)创建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3年底,在全县将建成16个淳安县“老年友好型社区”,争取创建2个以上“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以点促面,到2035年实现老年友好型社区全覆盖,也相应提升老年活动中心服务品质。

下一步,我们还将学习周边先进做法,创新工作方法,全力推进我县老年活动中心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再次感谢交通组的委员们对老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关心老龄工作,共同为加快推进我县老龄事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淳安县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文本)

承办领导:汪凤鸣

人:姜平华 胡琳

联系电话:89600546


  • 答复时间: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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