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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公提[2023]1号淳安县公安局关于县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第41号议案的答复函
答复日期:2023-05-25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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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 办理单位:淳安县公安局
办理结果:

余绍刚代表

您好!您在县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短租民宿市场管理提案已转至我局办理。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专项组织推进。现就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前期的做法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和共享经济模式的发展,网约房等新兴业态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我县在册网约房就有近900间,床位数达到5000余个,年入住人数达到近5万人,且呈上升趋势。网约房在给社会公众提供便利的同时,受制于新业态上位法立法滞后、事权责任不明确等因素,目前行业标准、管理措施缺位等问题相对突出2020年上半年开始,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依托互联网新技术,探索创新现代警务模式,通过建立制管、智控、治效”三项举措,为我县网约房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一是建章立制抓管理2020年底我局通过大半年的各种调研走访、会议协调、专题汇报,推动县委县政府专门制定下发《关于成立规范网络预约日租房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了网约房的多部门监管职责,同步出台《关于规范网络预约日租房屋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及刚性问责措施,促进网约房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系全市乃至全省范围内唯一先行推出的网约房试行管理规范,二是智慧管控补漏洞为解决网约房交易非接触式管理难题,规避治安消防管理盲点,县局采用“总台+”的方式开展智慧治理工作.通过悉点科技提供的智慧化解决方案,明确入住旅客必须在网约房APP上进行人脸认证核验登记,才能取得授权入住权限。在入住旅客房源前端加装智能感知设备(猫眼+门磁),线上实时比对入住人员身份和后台信息,实时预警非本人入住信息,同步推送至房东和公安端口,房东可通过公司化独立总台进行补登入住。三是高效治理出成效组建以公安、市管、城管、消防、卫健、住建为核心成员的日常执法和验收工作小组,定期开展联合验收检查,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经过不间断有效整治,经营房源从原有的散户经营转变为统一经营,从个人经营转变为公司经营,从单一经营跨越成复合经营,网约房经营公司从原有的12家提升至64家,882余间网约房房源实现抱团经营。共挤压退出经营房源360余间,目前因集中管控工作方面的要求,在经营模式上目前也在独幢、独小区经营管理上尝试进行突破。

二、我县网约房现状

目前我县已申报在册网约房经营公司64家,有效房源数量882间,房源类别以别墅排屋独幢型和小区公寓型为主,其中别墅排屋独幢型房源133套,占总房源15.08%,按照小区分布主要集中在我县翡翠岛、滨江度假村、随园、润和度假村、开元度假村等区域。公寓型房源749间,占总房源数量的84.92%,按照小区分布主要集中在富力、金基观岛、千岛湖雅苑和嘉苑、千岛碧云天、阳光水岸2号楼等区域,其中集中式管理的独幢公寓以富力的266套、阳光水岸115套为主,占比公寓型房源的50.87%,按照乡镇分布来看,网约房主要集中在千岛湖镇和青溪新城,分别占比网约房总数的59.52%和40.14%。2020年我县网约房统计入住旅客数为59333人,2021年和2022年相对持平,统计入住旅客数分别为123204人和129187人。

三、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线上入驻平台简单化,我县网约房线上审核数据主要来源于经营平台推送至市网约房管理平台,目前申报的经营平台主要为途家、美团、小猪和木鸟,各平台管理方式不一,但共同点为审核门槛较低,对旅馆业需要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检查合格意见书、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材料均不要求提交;平台均不收取入驻费用,而是从营业额中抽取10%作为管理费。不同点主要在于房源审核上线方面,除美团审核较为严格,要求商户上传营业执照、房屋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商户身份信息、5间以上房源信息,且要求住宿人员在美团平台实名登记才能预定房间外,其他平台对商户材料审核趋于简单,甚至有的无需提交任何手续。且由于平台仅负责线上审查,未能线下复核,导致存在证照空挂和上传信息不实等现象。经了解,部分经营者存在上传他人营业执照或多次重复在不同平台上传同一房源现象,另有飞猪、同程、艺龙、携程的酒店板块均没有进行数据推送,导致房源审核信息不全漏审。同时以上各类平台的运营主体均在上海和北京等地,本土化制约和管理手段欠缺,难以监管。

(二)主动申报差异化和排摸难,我县在落实《关于规范网络预约日租房屋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同时,做了大量的宣传指引工作,县内大部分经营业主均采用主动申报的方式对经营模式进行了整改,但在日常监管执法过程中,特别是疫情期间也发现有经营户存在未上报整改即经营的情况,辖区所也对相关经营者进行了处罚和取缔,这就凸显出网约房大多以居民住宅、商业公寓改装而来的特性,房源分散隐蔽,无明显标牌,走访摸排困难,加之平台充斥大量虚假房源,无法精准开展网上排查,导致不符合《通知》要求私自经营的业主客观存在。

(三)相关单位协同配合缺失,《通知》发布以来,市管、城管、消防、卫健以及我局主动配合相互协同,采用派出所申报整改-线索传递-验收小组复核-智能设备上线的流程开展工作,住建部门因涉及装修、违章、污水三个科室协同开展验收工作,后期只有污水科室参与部分验收,审验环节缺失。

(四)顽瘴痼疾整治难度大,别墅型网约房违章情况普遍存在,小到露台阳光棚搭建,大到架空层浇筑房间,更有甚者借边坡治理之由,大兴土木违章搭建房屋,此情况在翡翠岛尤为严重,因涉及到经营性房屋安全问题,此情况之前也和综合执法局沟通联合予以处置,但因涉及群体受众较多,该项工作未能实质性开展。

四、下步工作

(一)重新修订网约房管理规范,加大探索独幢独小区单独总台统一归口“三独”经营模式,强化阵地管理掌控力,特别是将《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纳入审核条件,要将网约房在所属小区物业进行集中公示,确保本小区业主有监督权和知情权,建立容错考核机制,同步将房屋安全质量纳入评估体系,磨合小区各类业主需求,确保小区商住两大主体和谐共生有序,带动地方旅游经济发展。

(二)坚持“科技+脚板”,创新“四查”工作法,通过网络筛查、数据碰撞、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摸清全县“网约房”底数。一是网上过筛查。以盲搜形式,对美团、携程、58同城等网络运营平台房源信息进行筛查,全面筛查接受互联网预定、交易的房源信息,摸底疑似“网约房”商家。二是WIFI分析查。协调移动、联通、电信三大网络运营商,获取居民小区、公寓楼住户的宽带上网数据,通过分析研判接入WIFI的设备数据,重点筛查流动性较大的异常用户,上门走访逐一摸排。三是数据碰撞查。根据大部分“网约房”在网络平台注册需取得《营业执照》的前置要求,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包含“旅馆住宿”服务的企业法人信息,与治安部门掌握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和“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法人信息进行碰撞,比对出疑似经营“网约房”的法人信息。四是实地走访查。社区民警在实地走访核查上述信息基础上,以商圈写字楼和大学、医院、景区周边小区为重点,走访物业公司、保安员和部分业主,广泛征集“网约房”线索。

(三)综合打击与治理,多方联动、共建共治。“网约房”健康发展的前提是能不能及时发现风险、及时排隐除患。一是加强联合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公安、消防、城管、住建、市场监管、卫健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建立违法线索传递机制,及时查处一批不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治安隐患突出的“网约房”,对拒不落实管理措施的经营者,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在社会公开曝光,强力震慑“只认钱、不认规”的违规违法人员。二是推进综合治理。将“网约房”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平安建设重要内容,推动社会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依托党建引领全科网格化治理,发动社区工作人员、物业保安和小区业主委员会及责任心强的小区业主作为网格员力量,常态化开展排查摸底,以共治共享的强大合力,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三是坚持治旧控新。按照“已存在的、逐步规范”“新建项目、合法前置”的原则,及时提醒、督促现有“网约房”和拟新开办的“网约房”完善安全设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到底到边。

(四)积极推动上位法立法。网约房管理难题主要在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因此,推动立法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通过制定网约房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网约房的定义、管理要求、责任主体、安全标准、违规处罚等方面的规定,为网约房管理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五)总结经验推广上报。网约房管理问题目前已经成为全市各地开展亚运社会面管控工作急难愁盼的问题,我县作为网约房管理制度制定的先行和实践者,积极上报管理经验和工作做法,通过上级部门给市委市政府出谋划策,提供“淳安样板”解决方案。

“网约房”作为市场经济的新兴行业,既要包容审慎,又要守住底线,只有监管主体明确、监管职责明晰、监管方式恰当,才能确保“网约房”行业健康发展。

 

                               淳安县公安局

                             2023年5月25日


  • 答复时间: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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