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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政办议〔2023〕9号--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6号建议的答复函
答复日期:2023-05-25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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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 办理单位:淳安县公安局
办理结果:

姜贤飞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酒驾人员查处和惩戒力度的建议”的作为重点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永鸿联系督办,县政府副县长许琨领办,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具体承办。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专题进行研究部署,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全力遏制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涉酒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淳安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我局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21年共查处酒驾660起,醉驾126起,其中农村道路查处饮酒345起,醉驾43起,分别占比52%34%2022年疫情严重原因,上级要求暂停查酒3个月的情况下,也查处饮酒559起,醉驾115起,其中农村道路查处饮酒251起,醉驾66起,分别占比45%57%。酒驾查处数及处罚数分别位于杭州市前列。针对姜贤飞代表的建议,县公安局将采取如下措施加强对农村道路酒驾违法行为的查处:

    一、增加警力投入,加大打击力度。县公安局今年将组织不少于10次的大兵团酒驾整治,集全局之力开展酒驾整治工作,每次投入警力不少于280人,触角延伸至农村每个角落。县交警大队也要求各中队查酒驾常态化,每周不少于3次。各辖区中队民警要坚持定点查缉与巡逻管控相结合,利用晚上、午间休息时段突击严查,防止酒后驾驶人打“时间差”,做到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不失控。根据农村中队道路交通实际情况,以严管农村酒驾违法行为作为管控突破口,在农村各道路设立执勤点,以货车、三轮摩托车、面包车、小轿车为重点车辆,做到逢车必检、逢疑必测,切实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把查酒驾融入交警日常的交通管理工作中,形成常态化管理。

    二、加大对酒驾违法行为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加大对酒驾危害性的宣传,适时对酒驾驾驶人、车辆进行曝光,让驾驶人牢记酒驾的危害性。同时县公安局要求民警在酒驾违法行为查处过程中,坚决做到“处罚一起,教育一起”,在处罚的同时主动向过往驾乘人员宣传酒驾的严重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引导驾驶人自觉养成“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的良好驾驶习惯,创建和谐的交通环境,坚决遏制涉酒交通事故发生。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警工作的支持和重视!

 

领办领导:许  

     人:姜松涛

    联系电话:057189600075

 

 

 

                         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25


  • 答复时间: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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