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婷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要求开通主城区人行道手按式红绿灯的建议》的议案已转我大队办理。您的《建议》充分体现了县人大代表对我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对此表示衷心感谢。现将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手按请求式过街信号灯的优点是能够汇聚一部分行人过街且比较安全,缺点是汽车必须等满行人的过街时间(根据道路路宽设置20-30秒),从技术上还不能与其他信号灯进行协调控制。不设信号灯的优点是比较灵活,行人过了车头后就可以通行,缺点是不如信号灯安全,且行人容易连串干扰车辆通行。
我县主城区目前在阳光路金色阳光路段和新安东路竹叶湾路段、交警大队门口建有四套手按请求式过街信号灯,当时主要考虑到这四处前后无信号灯,行人过街不是很密集,双向四车道车速也较快,有一定的安全隐患。从实际的使用效果看,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当时未在主城区大面积铺开的主要原因是,千岛湖镇主城区太小,信号灯较密,当邻近的信号灯绿灯时,车辆放行到斑马线处时很有可能是红灯,被放行的车辆会被阻断二三十秒,导致车辆排队至上游路口,影响路口的效率。
在学校所在的路口基本安装了信号灯,如三小、千中、青小、八小所在的路口。在人行道设有礼让行人抓拍的,是因为该处车流量和人流量达不到安装信号灯的状态才采用的辅助管理手段。
综上所述,我大队将根据道路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在主城区非核心道路区域逐步安装一些手按请求式信号灯。对于一些行人确实较多的且离路口较近的斑马线,根据需要直接设置常规的信号灯。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警工作的支持和重视!
联系领导: 宋新军 联系电话:64880396
联 系人: 汪正武 联系电话:64881600
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