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即日起淳安县公安局对下列涉案款项予以公告处置。
2022年12月31日前上交的涉案款人民币121028.29元(详见附件)。请相关人员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携交款凭证(相关依据)至淳安县公安局案件办理部门依法处理。公告期满后无人前来处理的,公安机关将所涉案款项依法上缴国库。
淳安县公安局
2023年5月29日
附件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