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哲丰,男,汉族,1975年3月生,浙江海宁人,1997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负责全面工作。曾任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杭州市西湖区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执法监督科科长(兼),中共杭州市西湖区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杭州市西湖区古荡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监察组组长,中共杭州市西湖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等职。
周建发,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浙江淳安人,1992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分管办公室、第六检察部、检察事务中心。曾任淳安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淳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淳安县纪委常委、执法监察室主任,淳安县监察局副局长,淳安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淳安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等职。
王鸿琪,男,汉族,1970年2月生,浙江淳安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第四检察部。曾任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方志长,男,汉族,1973年10月生,浙江淳安人,1995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律硕士。现任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第三检察部、第五检察部。曾任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侦查监督科副科长、公诉科科长。
王小娟,女,汉族,1981年4月生,浙江淳安人,2004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现任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主持政治部工作。曾任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中共淳安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副书记。
李韩英,女,汉族,1979年9月出生,浙江杭州人,2002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现任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第二检察部、基层检察室。曾任淳安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侦查监督科科长、第一检察部主任。
黄凤英,女,汉族,1972年9月生,浙江淳安人,1997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律硕士。现任淳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协助李韩英同志管理第一检察部工作。曾任淳安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公诉科科长。
徐小庆,女,汉族,1987年11月生,浙江淳安人,2011年9月参加工作,无党派人士,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淳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协助周建发同志管理第六检察部工作。曾任淳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洪友良,男,汉族,1965年10月生,浙江淳安人,1987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退二线干部(保留正局级待遇),协助方志长同志管理第三、第五检察部工作。曾任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科科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童建新,男,汉族,1966年7月生,浙江淳安人,1988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退二线干部(保留副局级待遇),协助李韩英同志管理第二检察部工作。曾任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科副科长、办公室副主任、侦查监督科科长、检委会专职委员。
许哲丰,男,汉族,1975年3月生,浙江海宁人,1997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负责全面工作。曾任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杭州市西湖区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执法监督科科长(兼),中共杭州市西湖区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杭州市西湖区古荡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监察组组长,中共杭州市西湖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等职。
周建发,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浙江淳安人,1992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分管办公室、第六检察部、检察事务中心。曾任淳安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淳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淳安县纪委常委、执法监察室主任,淳安县监察局副局长,淳安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淳安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等职。
王鸿琪,男,汉族,1970年2月生,浙江淳安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第四检察部。曾任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方志长,男,汉族,1973年10月生,浙江淳安人,1995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律硕士。现任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第三检察部、第五检察部。曾任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侦查监督科副科长、公诉科科长。
王小娟,女,汉族,1981年4月生,浙江淳安人,2004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现任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主持政治部工作。曾任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中共淳安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副书记。
李韩英,女,汉族,1979年9月出生,浙江杭州人,2002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现任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第二检察部、基层检察室。曾任淳安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侦查监督科科长、第一检察部主任。
黄凤英,女,汉族,1972年9月生,浙江淳安人,1997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律硕士。现任淳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协助李韩英同志管理第一检察部工作。曾任淳安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公诉科科长。
徐小庆,女,汉族,1987年11月生,浙江淳安人,2011年9月参加工作,无党派人士,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淳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协助周建发同志管理第六检察部工作。曾任淳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洪友良,男,汉族,1965年10月生,浙江淳安人,1987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退二线干部(保留正局级待遇),协助方志长同志管理第三、第五检察部工作。曾任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科科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童建新,男,汉族,1966年7月生,浙江淳安人,1988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退二线干部(保留副局级待遇),协助李韩英同志管理第二检察部工作。曾任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科副科长、办公室副主任、侦查监督科科长、检委会专职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