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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淳安县在“浙里惠民保”中增设长期护理保障责任试点实施方案(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5-08 16:13:01 来源:医疗保障局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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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满足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需求,根据《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浙医保联发〔2022〕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代拟起草了《关于淳安县在“浙里惠民保”中增设长期护理保障责任试点实施方案(暂行)(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单位、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邮寄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 号,淳安县医疗保障局,请在信封上注明“长期护理责任”字样。

二、联系电话:64828828

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3年6月7日。

淳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8日

附件:关于淳安县在“浙里惠民保”中增设长期护理保障责任试点实施方案(暂行)(征求意见稿).doc

意见征集反馈地址: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78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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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淳安县在“浙里惠民保”中增设长期护理保障责任试点实施方案(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5-08 16:13
信息来源: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满足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需求,根据《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浙医保联发〔2022〕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代拟起草了《关于淳安县在“浙里惠民保”中增设长期护理保障责任试点实施方案(暂行)(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单位、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邮寄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 号,淳安县医疗保障局,请在信封上注明“长期护理责任”字样。

二、联系电话:64828828

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3年6月7日。

淳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8日

附件:关于淳安县在“浙里惠民保”中增设长期护理保障责任试点实施方案(暂行)(征求意见稿).doc

意见征集反馈地址: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78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