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函(〔202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2022〕21号)》要求,杭州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第十一条第二项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短板,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放松心理,有的工作抓得不够紧,有的工作推进不够实,有的“新官不理旧账”。特别在统筹协调、严格要求、责任担当和久久为功方面还存在差距。统筹协调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自觉性不够,在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谋划不多,举措不力。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尤其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一些地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成为美丽浙江大花园建设的突出短板。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环保责任不到位,“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机制尚未真正落地,一些领域和行业生态环境问题亟待引起重视,特别是部分生态涵养区毁林垦地问题突出,生态破坏严重,必须严肃查处,加快推进整改。
二、整改目标
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建设“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压实责任,补足短板,扎实推进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
三、整改措施
1.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美丽中国样本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各乡镇、部门将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美丽淳安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加专题学习和听取生态特区建设和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汇报的频次。
2.坚持“共建特别生态区,共享康美千岛湖”理念,继续紧紧围绕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以更高站位,聚焦高标准保护,推动全域系统治理,推进科学精准保护,拓宽两山转化路径,努力在打造生态保护新高地上下功夫。围绕全领域、全过程、全要素保护,坚持生态优先,加快构建全域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新体系,确保千岛湖环境持续向好,景观持续优化,生态价值持续转化。探索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饮用水源保护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践行引领区、城乡融合生态富民的示范区、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创新的先行区。
3.严明生态环保责任制度。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优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和办法,强化督导考核。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落实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的主体责任;完善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机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四、整改完成情况
1、高度重视,统筹谋划
淳安县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纵深推进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争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示范、山区县高质量发展典范、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模范,努力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山区县范例”目标,加快推进高标准保护、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创新。把中国式现代化山区县建设、特别生态功能区及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编制印发《关于纵深推进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促进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生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4)》《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两山银行”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形成干部群众生态环保思想。县委县政府定期召开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暨“一县一策”工作会议,专题听取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谋划研究。
2、探索创新,精准保护
淳安县聚焦高标准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更高站位,推动全域系统治理。自特别生态功能区设立以来,各市级相关部门对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进行各个维度的支持和指导,每年制定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政策措施清单》和《保护措施清单》,帮助淳安县实现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协同推进。淳安县制定了生活、农业、林业和工业四个污染专项治理方案,推动各个领域污染防治和重点工作的实施。
3、强化考核,压实责任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级部门的协同推进下,淳安坚决扛起属地主体责任,紧紧围绕“三个示范”要求和“四个区”目标,对标对表“两张清单”,激发内生动力。严明生态环保责任制度,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点、措施到位。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并下发《淳安县2022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书》,对年度市对县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书进行细化分解,压实省市考核责任,实行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的双向运用。下发《关于印发2022年度综合考评相关考核细则的通知》,进一步优化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考核办法及细则。淳安县制定《淳安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建立督察整改定期调度、现场督导、督办约谈、通报讲评、验收销号五项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2022年查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6起,合计金额11.82万元。
以上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淳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协调小组来电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3日
联系电话:0571-64883499
淳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协调小组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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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函(〔202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2022〕21号)》要求,杭州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第十一条第二项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短板,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放松心理,有的工作抓得不够紧,有的工作推进不够实,有的“新官不理旧账”。特别在统筹协调、严格要求、责任担当和久久为功方面还存在差距。统筹协调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自觉性不够,在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谋划不多,举措不力。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尤其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一些地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成为美丽浙江大花园建设的突出短板。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环保责任不到位,“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机制尚未真正落地,一些领域和行业生态环境问题亟待引起重视,特别是部分生态涵养区毁林垦地问题突出,生态破坏严重,必须严肃查处,加快推进整改。
二、整改目标
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建设“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压实责任,补足短板,扎实推进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
三、整改措施
1.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美丽中国样本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各乡镇、部门将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美丽淳安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加专题学习和听取生态特区建设和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汇报的频次。
2.坚持“共建特别生态区,共享康美千岛湖”理念,继续紧紧围绕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以更高站位,聚焦高标准保护,推动全域系统治理,推进科学精准保护,拓宽两山转化路径,努力在打造生态保护新高地上下功夫。围绕全领域、全过程、全要素保护,坚持生态优先,加快构建全域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新体系,确保千岛湖环境持续向好,景观持续优化,生态价值持续转化。探索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饮用水源保护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践行引领区、城乡融合生态富民的示范区、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创新的先行区。
3.严明生态环保责任制度。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优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和办法,强化督导考核。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落实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的主体责任;完善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机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四、整改完成情况
1、高度重视,统筹谋划
淳安县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纵深推进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争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示范、山区县高质量发展典范、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模范,努力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山区县范例”目标,加快推进高标准保护、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创新。把中国式现代化山区县建设、特别生态功能区及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编制印发《关于纵深推进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促进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生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4)》《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两山银行”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形成干部群众生态环保思想。县委县政府定期召开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暨“一县一策”工作会议,专题听取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谋划研究。
2、探索创新,精准保护
淳安县聚焦高标准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更高站位,推动全域系统治理。自特别生态功能区设立以来,各市级相关部门对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进行各个维度的支持和指导,每年制定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政策措施清单》和《保护措施清单》,帮助淳安县实现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协同推进。淳安县制定了生活、农业、林业和工业四个污染专项治理方案,推动各个领域污染防治和重点工作的实施。
3、强化考核,压实责任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级部门的协同推进下,淳安坚决扛起属地主体责任,紧紧围绕“三个示范”要求和“四个区”目标,对标对表“两张清单”,激发内生动力。严明生态环保责任制度,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点、措施到位。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并下发《淳安县2022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书》,对年度市对县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书进行细化分解,压实省市考核责任,实行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的双向运用。下发《关于印发2022年度综合考评相关考核细则的通知》,进一步优化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考核办法及细则。淳安县制定《淳安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建立督察整改定期调度、现场督导、督办约谈、通报讲评、验收销号五项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2022年查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6起,合计金额11.82万元。
以上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淳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协调小组来电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3日
联系电话:0571-64883499
淳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协调小组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