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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升突发性短时强降雨等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水平,根据省、市关于气象、地质灾害、山洪灾害预警和叫应联动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机制。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预警“叫应”规则,强化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做到预警信息及时共享、预警及时“叫应”、预警与响应及时联动、预警信息及时发布,实现第一时间作出响应、第一时间应急处置,切实提升我县突发性短时强降雨及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等防范应对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气象、山洪灾害、地质灾害预警和叫应联动工作坚持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以县为主体,做好预警发布、叫应、报告及应急处置等工作。县级有关部门支持、指导和督促乡镇落实防范应对措施。
(二)坚持统分结合、协同高效。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县防指统筹有关部门分灾害类别发布预警信息,县气象局发布暴雨、台风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县规资局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县综保局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做到预警信息发布早、发布快、发布准、发布广、发布实。
(三)坚持“谁预警、谁叫应”。县气象局、县规资局、县综保局等部门发布红色、橙色等预警信息时,要第一时间实施“叫应”,既要“叫应”又要“叫醒”,做到快速高效、精准到位,确保预警信息即时到人、防范措施准备到位。
三、主要内容
(一)预警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县气象局、县规资局、县综保局、县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建立健全天气会商、水雨情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响应及“叫应”对象信息等方面的实时沟通渠道和共享机制,借助现有系统平台积极推动气象、水文、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等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横向互通,实现优势互补、聚集合力,补齐灾害监测预警短板,着力提升全县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
(二)预警响应及时联动、有力应对。县气象局要建立灾害性天气风险提醒制度,尽可能提前向县应急局、县规资局、县综保局等部门通报气象灾害风险,提出会商研判、应急响应等建议;县规资局、县综保局等部门要结合气象预报预警及时发布专业预警,落实防范举措;县应急管理局要及时开展综合会商研判,依据预案报请县防指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当可能发生极端天气灾害,达到启动“五停”标准时,各有关部门、乡镇及村(社区)要按照本部门或单位应急预案落实管控措施。在紧急情况下,部门或单位可依据有关规定,自行果断采取“五停”等应急措施。
(三)预警信息广泛发布、精准叫应。县气象局、县规资局、县综保局等部门发布气象、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等红色、橙色预警时,要按照“叫应”规则(附表)第一时间“叫应”相关防汛责任人,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公共显示屏和短信平台、应急广播等渠道向受影响区域发布灾害预警,引导公众做好灾害防范。各乡镇及有关单位特别是基层干部接到预警信息后,要第一时间发布、第一时间通知受影响的群众,尤其要及时通知独居老人、病残人士和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以及户外露营、农家乐(民宿)等容易遗漏人员;必要时,要采取大喇叭、铜锣、口哨、手摇报警器、上门通知等手段实施紧急预警,确保预警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四、有关要求
(一)明晰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规资局、县综保局等部门要严格落实监测预警责任,主动发挥“叫应”作用,指导乡镇及有关单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各乡镇要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建立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制定分类分级联动响应工作清单,及时转移危险区域人员,确保人民群众安全。
(二)强化精准预警。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规资局、县综保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灾害信息递进式预警服务机制,优化预警信息发布规则,实现预警信息在时间上不断提前、空间上不断精准;要充分应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不断优化完善基于致灾阈值的预警服务,使预警内容更具针对性、精准性,并在实战中复盘改进,持续提升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的科学性。
(三)加强指导督促。发布预警信息后,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规资局、县综保局等部门要督促指导乡镇及有关单位落细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特别是发布红色预警信息,要及时予以提醒督导,确保防范应对到位。
附表:气象、山洪及地质灾害等红色橙色预警“叫应”规则
淳安县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6月3日
附表
气象、山洪及地质灾害等红色橙色预警“叫应”规则
序号 | 叫应主体 | 预警类型 | 预警 等级 | 叫应/报告 方式 | 叫应对象 | 报告对象 |
1 | 县气象局 | 暴雨预警信号 | 橙色 | 浙政钉、短信、电话(浙政钉未读时,必须电话叫应) | 县综保、住建、规资、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相关乡镇分管负责人 | 县防指副指挥长、防指办负责人 |
红色 | 县综保、住建、规资、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及乡镇主要负责人 | 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 | ||||
2 | 县规划 资源局 | 地质灾害24小 时预报预警 (县域 ) | 橙色 | 乡镇分管负责人 | 县防指副指挥长、防指办负责人 | |
红色 | 乡镇主要负责人 | 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 | ||||
3 | 县规划 资源局 | 地质灾害3小 时预报预警 (县域) | 橙色 | 乡镇分管负责人 | 县防指办负责人 | |
红色 | 乡镇主要负责人 | 县防指副指挥长 | ||||
4 | 县规划 资源局 | 地质灾害 实时预警 (风险防范区) | 橙色 | 乡镇分管负责人、村主要负责人 | 县防指办负责人 | |
红色 | 乡镇主要负责人、村主要负责人 | 县防指副指挥长 | ||||
5 | 县综保局 | 山洪灾害24小时预报预警 (乡镇或县域) | 橙色 | 浙政钉、短信、电话(浙政钉未读时,必须电话叫应) | 乡镇分管负责人 | 县防指副指挥长、防指办负责人 |
红色 | 乡镇主要负责人 | 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 | ||||
6 | 县综保局 | 山洪灾害短3小时预报预警 (重点村落) | 橙色 | 乡镇分管负责人、村主要负责人 | 县防指办负责人 | |
红色 | 乡镇主要负责人、村主要负责人 | 县防指副指挥长 | ||||
7 | 县综保局 | 山洪灾害实时 监测预警 (重点村落) | 准备 转移 | 乡镇分管负责人、村主要负责人 | 县防指办负责人 | |
立即 转移 | 乡镇主要负责人、村主要负责人 | 县防指副指挥长 | ||||
8 | 县应急 管理局 | 风险预警提示 |
/ | 乡镇主要负责人、村主要负责人 | 视情报告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 |
注:在红色预警等级“叫应”、报告相关对象的同时,也要“叫应”、报告橙色预警对象。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70802157/2023-26353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20
有效性
关于印发淳安县气象、山洪灾害、地质灾害预警和叫应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6-20
浏览次数:
为切实提升突发性短时强降雨等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水平,根据省、市关于气象、地质灾害、山洪灾害预警和叫应联动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机制。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预警“叫应”规则,强化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做到预警信息及时共享、预警及时“叫应”、预警与响应及时联动、预警信息及时发布,实现第一时间作出响应、第一时间应急处置,切实提升我县突发性短时强降雨及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等防范应对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气象、山洪灾害、地质灾害预警和叫应联动工作坚持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以县为主体,做好预警发布、叫应、报告及应急处置等工作。县级有关部门支持、指导和督促乡镇落实防范应对措施。
(二)坚持统分结合、协同高效。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县防指统筹有关部门分灾害类别发布预警信息,县气象局发布暴雨、台风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县规资局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县综保局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做到预警信息发布早、发布快、发布准、发布广、发布实。
(三)坚持“谁预警、谁叫应”。县气象局、县规资局、县综保局等部门发布红色、橙色等预警信息时,要第一时间实施“叫应”,既要“叫应”又要“叫醒”,做到快速高效、精准到位,确保预警信息即时到人、防范措施准备到位。
三、主要内容
(一)预警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县气象局、县规资局、县综保局、县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建立健全天气会商、水雨情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响应及“叫应”对象信息等方面的实时沟通渠道和共享机制,借助现有系统平台积极推动气象、水文、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等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横向互通,实现优势互补、聚集合力,补齐灾害监测预警短板,着力提升全县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
(二)预警响应及时联动、有力应对。县气象局要建立灾害性天气风险提醒制度,尽可能提前向县应急局、县规资局、县综保局等部门通报气象灾害风险,提出会商研判、应急响应等建议;县规资局、县综保局等部门要结合气象预报预警及时发布专业预警,落实防范举措;县应急管理局要及时开展综合会商研判,依据预案报请县防指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当可能发生极端天气灾害,达到启动“五停”标准时,各有关部门、乡镇及村(社区)要按照本部门或单位应急预案落实管控措施。在紧急情况下,部门或单位可依据有关规定,自行果断采取“五停”等应急措施。
(三)预警信息广泛发布、精准叫应。县气象局、县规资局、县综保局等部门发布气象、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等红色、橙色预警时,要按照“叫应”规则(附表)第一时间“叫应”相关防汛责任人,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公共显示屏和短信平台、应急广播等渠道向受影响区域发布灾害预警,引导公众做好灾害防范。各乡镇及有关单位特别是基层干部接到预警信息后,要第一时间发布、第一时间通知受影响的群众,尤其要及时通知独居老人、病残人士和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以及户外露营、农家乐(民宿)等容易遗漏人员;必要时,要采取大喇叭、铜锣、口哨、手摇报警器、上门通知等手段实施紧急预警,确保预警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四、有关要求
(一)明晰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规资局、县综保局等部门要严格落实监测预警责任,主动发挥“叫应”作用,指导乡镇及有关单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各乡镇要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建立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制定分类分级联动响应工作清单,及时转移危险区域人员,确保人民群众安全。
(二)强化精准预警。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规资局、县综保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灾害信息递进式预警服务机制,优化预警信息发布规则,实现预警信息在时间上不断提前、空间上不断精准;要充分应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不断优化完善基于致灾阈值的预警服务,使预警内容更具针对性、精准性,并在实战中复盘改进,持续提升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的科学性。
(三)加强指导督促。发布预警信息后,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规资局、县综保局等部门要督促指导乡镇及有关单位落细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特别是发布红色预警信息,要及时予以提醒督导,确保防范应对到位。
附表:气象、山洪及地质灾害等红色橙色预警“叫应”规则
淳安县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6月3日
附表
气象、山洪及地质灾害等红色橙色预警“叫应”规则
序号 | 叫应主体 | 预警类型 | 预警 等级 | 叫应/报告 方式 | 叫应对象 | 报告对象 |
1 | 县气象局 | 暴雨预警信号 | 橙色 | 浙政钉、短信、电话(浙政钉未读时,必须电话叫应) | 县综保、住建、规资、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相关乡镇分管负责人 | 县防指副指挥长、防指办负责人 |
红色 | 县综保、住建、规资、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及乡镇主要负责人 | 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 | ||||
2 | 县规划 资源局 | 地质灾害24小 时预报预警 (县域 ) | 橙色 | 乡镇分管负责人 | 县防指副指挥长、防指办负责人 | |
红色 | 乡镇主要负责人 | 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 | ||||
3 | 县规划 资源局 | 地质灾害3小 时预报预警 (县域) | 橙色 | 乡镇分管负责人 | 县防指办负责人 | |
红色 | 乡镇主要负责人 | 县防指副指挥长 | ||||
4 | 县规划 资源局 | 地质灾害 实时预警 (风险防范区) | 橙色 | 乡镇分管负责人、村主要负责人 | 县防指办负责人 | |
红色 | 乡镇主要负责人、村主要负责人 | 县防指副指挥长 | ||||
5 | 县综保局 | 山洪灾害24小时预报预警 (乡镇或县域) | 橙色 | 浙政钉、短信、电话(浙政钉未读时,必须电话叫应) | 乡镇分管负责人 | 县防指副指挥长、防指办负责人 |
红色 | 乡镇主要负责人 | 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 | ||||
6 | 县综保局 | 山洪灾害短3小时预报预警 (重点村落) | 橙色 | 乡镇分管负责人、村主要负责人 | 县防指办负责人 | |
红色 | 乡镇主要负责人、村主要负责人 | 县防指副指挥长 | ||||
7 | 县综保局 | 山洪灾害实时 监测预警 (重点村落) | 准备 转移 | 乡镇分管负责人、村主要负责人 | 县防指办负责人 | |
立即 转移 | 乡镇主要负责人、村主要负责人 | 县防指副指挥长 | ||||
8 | 县应急 管理局 | 风险预警提示 |
/ | 乡镇主要负责人、村主要负责人 | 视情报告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 |
注:在红色预警等级“叫应”、报告相关对象的同时,也要“叫应”、报告橙色预警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