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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关于淳政工出[2020]9号浙江红泰砖业有限公司厂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发布日期: 2023-06-25 10:01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 点击率:
  • 索引号:002512245/2023-26390
  • 文 号:
  •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
  •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行政审批
  • 公开日期:2023-06-25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2245/2023-26390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有效性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关于淳政工出[2020]9号浙江红泰砖业有限公司厂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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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3年6月25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对淳政工出[2020]9号浙江红泰砖业有限公司厂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5日-2023年6月30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淳政工出[2020]9号浙江红泰砖业有限公司厂房新建项目

淳安县汾口镇翁川源村长梗源一号地块

浙江红泰砖业有限公司

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选址位于淳安县汾口镇翁川源村长梗源1号地块,总用地面积约49.79亩,总建筑面积39835.22平方米,总投资12000万元,项目实施后将形成年产1.8亿块非粘结烧结多孔砖的生产能力。

环评报告文本在公开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任何意见反馈。

经我单位审核,确认该环评文件所述内容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现我公司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1、炉窑废气及供料、破碎及搅拌粉尘,须经有效收集治理后高空排放,运输和堆场扬尘须采取各类降尘措施减少扬尘量,废气污染物排放及厂界控制浓度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

2、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送至汾口污水处理站处理;喷淋除尘废水、脱硫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初期雨水处理后回用生产。 

3、针对声源的不同特性,项目应采取各类隔声消声减振措施,以实现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及油桶、脱硫废渣、残次品、收集粉尘、沉淀池残渣、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其中属废润滑油及油桶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脱硫废渣、残次品、收集粉尘、沉淀池残渣收集后回用生产,废包装材料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1-64819820

传真:0571-64883871

通讯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7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41室)

邮编:31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