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水利站,局各科站,各水利运行、施工企业:
2022年6月是全国第二十一个“安全生产月”,根据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水利系统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浙水办监督〔2022〕13号)、市安委办《关于印发〈2022 年杭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和《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林业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杭林水办〔202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水利工作实际,现就2022年我县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水利行业“遏重大”,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安全检查等一系列活动,增强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
(一)“三”项专题学习。一是局班子成员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等,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二是结合全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全局干部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做到相关人员全覆盖,进一步强化“三管三必须”理念。三是组织我县在建工程参建单位、水利施工企业等单位负责人、安全员等人员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二)“三”项安全检查。一是持续推进水利行业“迎亚运保平安”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局主要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和业务科站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深入一线开展多轮次检查督导,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切实堵塞安全漏洞。二是聚焦我县水利特点,有针对性开展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交叉检查,切实推动水利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和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三是开展小水电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聚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检修运维安全管理和应急能力建设等重点内容,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清单再梳理,对责任要求再明确,对政策措施再落实,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三”项宣教活动。扩大安全宣教覆盖面,积极参加“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落细落地,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一是组织干部职工、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法知识网络答题活动(方案见附件 1)及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方案见附件 2)。二是深刻吸取郑州“7.20” 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各单位要聚焦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超标准洪水、极端天气防御等重点,全面开展预警监测、工程抢险、人员转移等内容的应急抢险演练,通过演练优化预案,完善措施。三是组织开展水利建设领域安全知识培训,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提高队伍监管能力。采取“集中培训”和“安全宣传进工地”等形式,重点针对辖区内在建水利工程参建单位和辖区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员等,提高全县水利行业安全意识。
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分类强化警示教育
今年6月至12月,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和水利特点,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专题行等活动,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积极配合省、市、县联合暗访组,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企业予以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强化统筹,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广泛发动,积极参加省、市、县及市林水局组织的各项活动。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要做实落细,确保各项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 注重活动实效。各相关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宣教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水利建设领域“护航亚运保平安”大比武等活动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领域,解决重点问题,防止简单化部署,防止形式主义,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
(三)及时总结报送。各相关单位要拓展宣教渠道,在全行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活动期间每周四17:00前报送本周“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资料,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于6月30日前报送总结报告,活动开展及报送情况纳入日常工作考核内容。
联系人:金裕明,联系电话:64828979。
附件:1.安全生产法知识网络答题活动方案 (市林水局方案)
2.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方案 (市林水局方案)
淳安县水利水电局
2022年5月31日
附件1:安全生产法知识网络答题活动方案.docx 附件2: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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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水利站,局各科站,各水利运行、施工企业:
2022年6月是全国第二十一个“安全生产月”,根据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水利系统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浙水办监督〔2022〕13号)、市安委办《关于印发〈2022 年杭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和《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林业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杭林水办〔202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水利工作实际,现就2022年我县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水利行业“遏重大”,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安全检查等一系列活动,增强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
(一)“三”项专题学习。一是局班子成员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等,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二是结合全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全局干部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做到相关人员全覆盖,进一步强化“三管三必须”理念。三是组织我县在建工程参建单位、水利施工企业等单位负责人、安全员等人员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二)“三”项安全检查。一是持续推进水利行业“迎亚运保平安”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局主要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和业务科站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深入一线开展多轮次检查督导,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切实堵塞安全漏洞。二是聚焦我县水利特点,有针对性开展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交叉检查,切实推动水利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和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三是开展小水电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聚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检修运维安全管理和应急能力建设等重点内容,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清单再梳理,对责任要求再明确,对政策措施再落实,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三”项宣教活动。扩大安全宣教覆盖面,积极参加“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落细落地,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一是组织干部职工、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法知识网络答题活动(方案见附件 1)及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方案见附件 2)。二是深刻吸取郑州“7.20” 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各单位要聚焦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超标准洪水、极端天气防御等重点,全面开展预警监测、工程抢险、人员转移等内容的应急抢险演练,通过演练优化预案,完善措施。三是组织开展水利建设领域安全知识培训,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提高队伍监管能力。采取“集中培训”和“安全宣传进工地”等形式,重点针对辖区内在建水利工程参建单位和辖区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员等,提高全县水利行业安全意识。
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分类强化警示教育
今年6月至12月,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和水利特点,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专题行等活动,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积极配合省、市、县联合暗访组,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企业予以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强化统筹,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广泛发动,积极参加省、市、县及市林水局组织的各项活动。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要做实落细,确保各项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 注重活动实效。各相关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宣教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水利建设领域“护航亚运保平安”大比武等活动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领域,解决重点问题,防止简单化部署,防止形式主义,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
(三)及时总结报送。各相关单位要拓展宣教渠道,在全行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活动期间每周四17:00前报送本周“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资料,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于6月30日前报送总结报告,活动开展及报送情况纳入日常工作考核内容。
联系人:金裕明,联系电话:64828979。
附件:1.安全生产法知识网络答题活动方案 (市林水局方案)
2.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方案 (市林水局方案)
淳安县水利水电局
2022年5月31日
附件1:安全生产法知识网络答题活动方案.docx 附件2: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