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堤防、山塘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保障工程安全运行,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落实2023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办运管函〔2023〕107号)等规定和《浙江省山塘安全管理办法》浙水农电〔2023〕9 号要求,现将2023年淳安县水利工程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期间如遇人事调整,继任者自动转为责任人。
附件:
1、2023年度淳安县水利工程安全责任人名单(有管理单位)
2、2023年度淳安县水利工程安全责任人名单(无管理单位)
4、2023年淳安县注册山塘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
淳安县水利水电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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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堤防、山塘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保障工程安全运行,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落实2023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办运管函〔2023〕107号)等规定和《浙江省山塘安全管理办法》浙水农电〔2023〕9 号要求,现将2023年淳安县水利工程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期间如遇人事调整,继任者自动转为责任人。
附件:
1、2023年度淳安县水利工程安全责任人名单(有管理单位)
2、2023年度淳安县水利工程安全责任人名单(无管理单位)
4、2023年淳安县注册山塘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
淳安县水利水电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