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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2月30日,县委第四察组对交通运输局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22日县委巡察组向交通运输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交通运输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按照“不做解释、照单全收”的原则,统一思想、刀刃向内,深刻剖析因由、深入研定举措、深化整改责任,举一反三,推动县委巡察整改各项问题落细落实。
一、关于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部署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指示精神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四好农村路”建设扩面提质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响应交通强国战略,加快推进杭淳开高速淳安段前期,2023年建成330国道千岛湖大桥至临岐段改建工程,加快推进“四沿公路”和“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努力通过“四好农村路”复评。二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对淳安交通工程“提标提质”的指示精神,结合现有交通路网,积极对接我县相关产业、旅游、农业等规划,合理编制《淳安公路网规划》,做到超前谋划,合理布局,科学设计,全年计划投资10.7亿元,其中续建项目4个,计划投资4.2亿元;新建项目12个,计划投资6.5亿元;预备项目2个。三是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已明确2023年省市补助资金超5000万,断头路补助资金正在争取中。
(2)交通枢纽能级还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已委托杭州市综合交通运输研究中心,对我县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开展专项规划,对“十四五“规划中交通客运两主三副多节点枢纽进一步论证,进一步发挥汽车客运总站综合枢纽作用。二是优化城乡客运线路,城区各车站有效衔接,针对坪山新银泰城即将开业需求以及汽车客运中心客流量日益下降的实际,通过线路延伸等方式,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3)交旅融合发展亟需加快。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配合文广旅体局交旅整合APP建设,提供城乡客运、农村公路相关数据和端口等。二是赴安吉学习交旅融合发展经验,进行总结和提升。
(4)物流运输业培育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谋划县级物流快递集散中心,与相关部门对接,对千岛湖镇相关场地进行排查,提出选址初步意向,并于4月14日向姜君副县长进行了初步汇报;二是结合县服务业政策,出台了培育壮大物流企业相关政策;三是对浪川、汾口等乡镇进行了走访调研,充分利用村委大楼作为村级物流点进行布设,至目前汾口镇已建立点位11个;四是积极探索“客运+物流快递”模式,目前已开通威坪至合富、威坪至横石等客货邮试行线路。
2.“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还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5)非现场执法检测点设置不够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执法力度,开展“百日大整治”、路域环境治理等执法工作。二是将汾口至千岛湖大桥路段为治超重要区域,分别在千岛湖大桥和汾口已设置两处非现治超执法点位,同时在威坪大桥和南浦大桥设置两处非现场治超执法点位,对该重要区域行成一个大闭环,小金山大桥处在这个重点区域中。三是积极与县财政部门和市治超办争取设备建设资金,在小金山大桥建设非现场治超执法点位。
(6)卸载点设置不够科学。
整改情况:一是将现有治超站按计划进行搬迁,搬迁至G330国道汪宅路口路段,该项目是2023年县政府投资项目,已完成土地流转审批。二是与乡镇、规划等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在各乡镇治超重点区域,选定2处具备停放车辆和卸载条件的地点或者场所为治超执法点。
(7)执法队伍业务水平总体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对交通执法事项清单的梳理,编制非现场治超笔录模板并在实践中进行逐步完善,各执法人员熟练运用并制作。二是积极参加交通运输系统法审人员培训和法审人员考核,加强法审人员案件审查能力和疑难案件的办理能力,提高案卷制作水平,同时开展执法案卷交叉互评,通过与杭州交通执法队和周边区县市交叉互评的方式,发现案件制作过程中的漏洞和短板,取长补短,以评促提升。
(8)执法设备保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由执法队法制科与公路中心工程科进行对接,做好移交清单,并报局党委就运维形成统一意见。二是已完成所有执法设备摸排工作,对无法满足执法全程记录要求的设备按规定进行报废,并根据采购标准,按照流程开展执法设备采购工作。
3.“运输行业风险化解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9)公交客运运营存在风险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4月份与县财政局对接,对城乡客运扶持政策进行探讨,并逐步开展城乡客运成本规划编制。二是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已按照扶持政策文件对补助资金进行预拨。三是走访企业,做好企业服务工作。于4月25日走访长运公司,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工资改革情况,协调解决电费、场地租金等事宜,确保运输企业运营正常和内部队伍的稳定。
(10)公交车驾驶员储备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与县人社局进行对接沟通,了解现有相关政策,对公共交通驾驶员列入紧缺职业技能人才岗位目录和定向培养驾驶员相关事宜进行探讨。二是运输企业通过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招聘公告。三是已对接汾口、左口等乡镇,对辖区客车驾驶员情况进行摸排,协助企业做好驾驶员招聘。四是走访企业,关注公交驾驶员工资调整改革,督促企业充分征求驾驶员意见,合理确定工资系数,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
(11)运输行业为民服务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客运企业3月份已将文明礼仪、安全行车、服务态等方面列入月度培训教育会内容并开展培训教育。二是企业内部完善驾驶员考核机制,对驾驶员涉及服务质量投诉并查实的进行相应处置。三是加大城乡客运服务质量考核,对服务质量有责投诉管理部门予以登记扣分。四是已开展季度信访投诉分析,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有针对性的整改问题,同时将群众需求等纳入城乡客运专项规划,有计划进行解决。
4.“局党委对下属单位领导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2)下属单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局党政班子成员主动参加联系单位班子会议,督促、指导正确履行议事规则,形成一季度一次的常态化模式。二是强化对下属单位监管,分别对下属单位开展了一次监督检查,通过查阅台账、个别约谈等形式,动态掌握了解所属单位议事执行情况,发现问题2个,整改到位2个。
(13)内审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2月7日,委托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对养护公司近5年的财务收支、资金分配和使用、工程建设招标、设备物资采购、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等进行了专项审计,形成审计报告。二是完善内部审计领导小组,拟定内审年度计划,抽调各责任单位财务骨干,配足配强内部审计力量。每年对下属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同时,涉及重点内容的邀请中介进行专项审计,加大监管力度。
5.“意识形态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14)存在“重业务轻思想”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党委“第一议题”制度,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结合中心理论组学习,累计开展学习6场次。持续巩固意识形态安全的同时,针对“3.29”公交驾驶员短时停运和“4.15”货车坠湖亡人事件,先后2次召开形势分析会,并推动3项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15)责任落实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完善重大决策网络舆情风险评估机制的同时,按照县委宣传部新闻舆论工作部署,每月开展垃圾分类、防诈防骗主题宣传的基础上,总结提炼经验做法,积极向上报送信息,扩大宣传效应。充分发挥车站、码头等宣传阵地,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杭州亚运以及亚残运会,提升公益广告覆盖率。针对“3.29”公交短时停运事件进行网络舆情应急实战,目前城市公交运行总体平稳。
(16)队伍力量有待充实。
整改情况:已组建24名基层网评员(其中5名骨干网评员),目前网评任务完成率达90%以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不定期通过瞭望哨报送情况,现已报送瞭望信息36篇。同时,结合交通运输系统综合考核办法,研究制定信息考核奖惩机制,激发党员干部参与的热情。
6.“法治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17)交通系列法规宣传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丰富。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普法宣传频次,除了雷锋日、爱路日、开学季、宪法日等常规节假日外,主动到学校、小区、开展日常宣传和教育。二是丰富普法形式,除放置展板、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等传统的宣传模式,在雷锋日、开学季开展了普法竞赛、知识问答等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三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开展普法教育,采取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方式,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贯,同时积极应用新型媒体进行宣贯。
(18)工作职责有待进一步理顺。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完成并下发道路运政、公路路政、交通工程方面的自由裁量基准,更加明晰岗位职责。二是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开展全部人员的执法理论和执法实践培训。三是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执法技能比武,积极备战省厅组织的法审人员考试、执法人员理论知识考试和市局组织的执法案卷评查。
二、关于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公车管理规定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9)未按规定管理公车用油。
整改情况:与公车公司协调后,浙AYB565、浙AFC531分别办理油卡,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油卡充值。依托“浙政钉2.0版”,公车专职驾驶员实行加班与差旅报销双向(审批和复核)审核制度。
(20)公车油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针对近五年来,浙AYB565在重复报销、票据真实存疑、以及油费里程不符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查实虚报油费约41835.61元。按照自查结论,当事人及时退还费用。同时对当事人进行辞退处理。
2.“养护公司项目资金物资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21)重大项目及资金决策程序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完成养护公司2018-2022年度财务收支、资金分配和使用,工程建设招投标、设备物资采购、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经审计核查养护公司基本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项目进行管理核算,履行基本职责,管理基本到位。在项目建设、应急抢险、道路养护等工作中管理较为规范、合理、科学。但在合同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及完善。针对存在不足之处,开展自查自纠6000余笔会计凭证、组织整改会议4场、完善了《淳安县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淳安县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财产清查制度》、《淳安县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等制度。二是制订完善《淳安县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实施管理办法》制度,明确在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规范操作,在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时必须经班子集体研究决策,资金使用范围及程序实现制度落实常态化,做到使用经费1万元内按级审批,超过1万元以上经费必须进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同时加大会议决策事项内容过程的记录和存档工作。三是针对性开展“三重一大”事项检查行动,通过查阅近5年的会议记录本,个人谈话10余人等方式,了解“三重一大”执行情况,对决策程序留痕不齐、会议事项记录不全等现象,进行全面的督查和指导。通过“举一反三”全面提升养护公司在道路养护经费使用、大宗物资采购等方面的规矩意识。力求做到制度落实留痕,杜绝防范风险和违规操作问题的存在。
(22)协议条款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该事项为迎接2019年10月交通部对我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考核验收,对淳杨线共18个路段进行绿化补充提升所产生的经费,因当时通知验收考核为8月份,后延迟至9月份,因此在工程中进行了大量的花卉补植以持续保持鲜花盛开,同时种植花卉正当高温夏季,花卉养护成本较高,为此公司经研究决定这些地块绿化提升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因而出现了部分结算单价与补充协议单价不符的现象。二是制定临时增加事项的“一事一议”的工作制度,严格实行预算管理,做到事前审批、事中跟踪监督、事后验收检查等,确保事项留痕台账资料的完整性。及时召开养护公司中层干部会议,敲警钟,提升遵守合同法律意识。三是及时完善制订《淳安县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加大合同签订和执行条款的法律顾问专业论证和指导,做到对外合同起草、签订、执行、风险把控等方面的把关,实现闭环管理体系。
(23)项目实施监管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养护公司在养护项目实施中基本规范有序,但也存在着材料到场验收程序不到位、油菜收割现场监管不到位等现象。针对问题举一反三,仔细查找问题根源,细化完善《淳安县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项目管理规定》,完善工作流程,规避漏洞风险。二是制定完善《淳安县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按照工作流程要求,做到材料进货品种无误、数量清晰、验收程序规范、台账记录齐全,杜绝管理监督缺位的问题。对花卉苗木、有机肥的采购、验收、使用等管理体系进行有效整改,突出现场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到人。通过近几年绿化地块不断提升,油菜种植辐射面积不断扩大,在充分考量可变因素的基础上,对油菜籽收割的经费、数量进行了重新测算,明确了油菜籽收割相关费用的核定,补充和完善2023年绿化养护合同条款。三是成立“淳安县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内审计量小组”的内控组织,加大对公司材料采购、现场验收、项目结算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24)部分物资采购和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2020年7月31日止原苗木种子中标供应商合同到期,养护公司于当年6月启动新一轮苗木种子招标程序,7月9日开标出现流标情况,于8月4日再次发布招标公告,8月25日开标。因流标的原因8月份为苗木供应空档期,经养护公司商议决定自行采购相关花卉种子,经与供应商协商取得同意,花卉种子单价按照新一轮中标价格由中标单位支付给供应商。对物资出入库相关管理制度未落实到位,已全面进行整改并出台相关物资管理规定,实现物资采购公开阳光化操作、物资使用的审批程序化、物资管理统一化、台账制做规范化的要求。二是制定完善《淳安县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和《淳安县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财产清查管理制度》等,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出入库台账管理、定期盘点制度,目前已完善2023年1月开始所涉及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等相关物资管理台账。三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每年对养护公司建设招投标、设备物资采购、财务收支、资金分配和使用等进行专项审计。
3.“财务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25)部分支出票据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对每一笔费用的票据,进行申报人、财务、分管领导三轮复审,即知即改,完成自查整改问题7个。二是组织开展交通系统财务专业培训工作,针对性的对一些小问题、易疏忽的环节进行事前提醒和告知。三是4月21日,谈话小组对全局10名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6)部分支出附件不齐。
整改情况:一是对费用支出的附件进行复审,按照每一笔都要具备完整报销清单、票据、审批单、方案、文件等的要求,对支出附件不齐的款项,补齐支出附件才能支付,同时按要求补齐千黄高速慰问费用61313元支出附件。二是组织开展交通系统财务工作专业培训,讲解新完善的局财务制度,提升财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4月21日,谈话小组对全局10名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7)物资采购签字验收程序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签字验收事项进行核实并补签,完善现有财务制度,对采购事项加强了全程的管理,按照采购前审批、采购后验收签字的程序才能进行费用支出。二是办公室采购责任人和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指导,明确签字验收程序,提升责任意识。规范履行财务制度,增强责任意识。三是4月21日,谈话小组对办公室及相关采购责任人12人进行集体提醒谈话。
4.“对宣传合作项目履约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该笔费用主要用于淳杨线“最美农村路”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加分是评比关键环节,局党委召开班子会议后,研究确定具体费用支出由养护公司承担,通过网络投票加分,淳杨线评上了十大“最美农村路”。二是加强对2023年项目合作的全流程监管,责任科室严格监督合作单位的履约情况,对未按合同履约的情况要及时提出整改。三是合同签订前,提前交给联系律师进行审核把关,规范合作协议签订流程和手续,积极主动汇报项目实施情况、履约情况。
三、关于在“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的整改情况
1.“干部因私出入国(境)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9)证件收缴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摸排,发布证件收缴通知和截止日期,对于已办未交和新办未交的予以通报批评,补缴护照18本,港澳通行证3本。二是压实责任,完善出入境管理规定,突出明确各方责任要求及后果。三是开展出入国(境)培训,让每位干部员工对出入境证件管理工作入脑入心。
(30)履行因私出入国(境)审批手续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一次出入国境工作培训,加强对系统人员包括养护公司和协管等人员出入境的管理,明确出入国(境)的各项审批流程及注意事项,规范出入国(境)审批手续并严格履行。二是4月21日,分管领导江洁对冯小霞等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1)出入国(境)专项整治不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出入国(境)管理。收集整理线索,如实填报因私出入国(境),对恶意隐瞒或未如实填报因私出入国(境),进行通报批评。二是系统所有在职人员,包括养护公司和执法队协管人员,按照2019年6月专项整治的表格,重新填报《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因私出入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表》,梳理相关出入境情况,收集表格244份。三是做好编外人员备案登记。针对执法队、公路中心、运输中心,涉及重要岗位的编外人员进行摸排、核定和备案登记。补缴护照18本,港澳通行证3本。目前一般公务员3人、事业编制人员143人、养护公司合同工80人,执法队协管21人纳入布控范围。
2.“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32)支部缴存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4月21日,分管领导江洁对各单位13名党务工作者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明确各支部党费收缴人,落实责任制。党费收缴工作按照责任到人原则,按月缴存局党委党费专户,目前已完成一季度党费缴存和4月的党费缴存工作。三是对各支部每月党费收缴工作开展提醒和监督,督促各支部按时缴存党费,对未按时缴纳的支部进行通报批评。
(33)党费上缴县委组织部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4月21日,分管领导江洁对局专职副书记吴荟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明确党费上缴责任人,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文件精神,已将交通系统一季度和4月份的党费上缴组织部党费专户。
(34)部分支部党费收缴无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对各支部,特别是对“两新组织”党费收缴工作,抓好“收缴—登记—收据”留痕工作的落实。二是检查小组对下属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党费收缴检查工作,按照“收缴—登记—收据”等记录要求,发现行业党组织党费收缴记录张贴不对,已整改完成。2022年党费已完成补缴并做好存根统一存入专户,2023年按时完成收缴并存入专户。
3.“返还党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35)返还党费使用未审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强调返还党费使用审批规范;二是在交通运输局党务干部培训暨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工作上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形成培训方案,附基层党组织讨论意见、《返还党费使用审批表》、党委审批意见等留痕工作。
(36)两新党组织党费未按规定返还。
4.“基层党建基础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37)局领导干部对基层党建指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建立交通党建联系责任制的通知》,明确分管领导和退二线干部联系的党组织,强化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和规范。二是丰富基层党建指导形式,积极参与基层组织开展的党员活动,同时结合基层单位主要工作职能和职责,已分别完成第一季度对下属党组织开展的“讲党课、听声音、排难题”活动。
(38)机关党建工作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党务培训,通过系统性党务课程学习,明确党务工作主要内容和要点事项,形成2023年冬春训计划和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方案等。二是检查小组对下属党组织开展了系统内交叉检查,以查促干、以查促建,发现问题6个,整改问题6个人。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对巡察组移交的7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了结7件,了结率为100%。截至目前,辞退1人,通报2人, 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37人;新制定制度10项,修改完善制度3项;清退追缴资金41835.61万元。
下一步,交通运输局党委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持续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提高站位,正确对待巡察反馈意见。这次巡察,是近五年交通运输工作的一次全面健康体检,既是正常的制度性工作安排,也体现了县委对交通运输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支持。针对反馈的问题,我们将切实提高认识,加强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标本兼治,全力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按照局党委制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一是发挥好班子示范作用,以上率下,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和分管领域整改,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落实好销号管理制度,对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强化跟踪督办,做到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三)以改促效,全面推进交通事业发展。发现问题是为了更好的解决问题,剖析根源是为了更好对症下药,推进整改是执行党内巡察制度的关键环节。一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大“三重一大”等事项的监督检查,从源头遏制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二要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健全制度,形成用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64812679;邮政地址:千岛湖镇阳光路106号,邮政编码:311700;电子邮箱:8639276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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