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政协专委会工作组年度绩效考核与
评优办法
为充分发挥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组在落实政协职能,发挥政协优势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确保将“坚持同心聚智,求实善为,致力打造和美政协”的要求落到实处,大力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履职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县政协专委会12个工作组。
二、考核内容
将每个工作组年度的履职计划与总结、参加县政协集体活动、工作组履职活动、提案工作、社情民意及宣传信息、读书学习及培训、党建工作等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实行百分制考核。同时,对表现突出的履职成果予以加分。各项考核内容和加分项的计分标准见附表。
三、考核办法
1.自考申报:年终由各工作组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根据计分标准进行自考,并将书面材料于12月10日前报送县政协办公室汇总。
2.复核计分:由县政协办公室根据各组的自考材料和平时掌握的履职情况信息反馈,进行复核计分。
3.组织联审:由评选办公室对政协办公室的复核计分情况进行联审,最终确定各工作组的考核得分。
四、评优办法
1.原则上每年按考核得分高低,取前6名为优秀工作组建议名单。
2.年度优秀工作组名单,最终由主席会议审定。
五、结果运用
1.对被评为优秀工作组的,该组在次年评选推荐年度优秀委员时,可增加1个名额。
2.对优秀工作组在县政协全体会议上予以表彰。
附件:
1.县政协专委会工作组绩效考核与评优计分办法
2.县政协党建工作及部分履职成果加分项
附件1:
县政协专委会工作组绩效考核与评优计分办法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分标准 | 自评 分 | 考核 得分 |
一、履职计划与总结(6分) | 1.根据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精神和各专委会的工作安排,在年初制订全年的履职计划并上报政协办和各自专委会 | 2分 | (1)未制定工作计划的,该项不得分; (2)工作计划没有按时上报的扣1分; (3)工作计划没有体现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各专委会工作要求的,酌情扣分。 | ||
2.对履职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于12月10日之前将工作总结上报政协办 | 2分 | (1)未上报工作总结的,该项不得分; (2)工作总结未及时上报的扣1分; (3)工作总结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分。 | |||
3.平时活动建有台帐,且记录完全 | 2分 | (1)无活动台账的,该项不得分。 (2)台账记录不全的,酌情扣0.5-1分。 | |||
二、参加县政协集体活动(16分) | 4.委员出席全会,要求出席率100% | 4分 | 未经批准每缺席全会1人(次)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 ||
5.完成经审核录用的大会发言稿件2篇 | 8分 | 少录用1篇扣4分。 | |||
6.参加政协集体活动(政情通报会、委员活动月、联谊活动及县级综合考评等),参与率达90%以上 | 4分 | 每类活动参与率不到90%扣1分(外地委员不计入在内)。本项扣完为止。 | |||
三、工作组活动(20分) | 7.组织考察、视察、调研等活动4次 | 4分 | 每少1次活动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 ||
8.指导参与联系的乡镇政协委员履职小组开展“民生议事堂”活动,每个乡镇不少于2场 | 8分 | 1. 未组织实施的,该项不得分。少一场,扣2分。 2. 活动落实不到位,资料(方案、照片、协商建议书)不翔实的,扣2-3分。 | |||
9.完成经审核录用的调研考察报告1篇 | 8分 | (1)未上报调研考察报告的该项不得分; (2)未录用的,扣5分。 | |||
四、提案工作(20分) | 10.工作组要加强本组委员提案审核把关,每组最终提交10件以上提案,并且组立案率在全体委员年平均立案率以上 | 15分 | 组提交提案少于10件的,该项不得分;组立案率比全体委员年平均立案率每降低一个分点扣0.2分。 | ||
11.委员参与面(含联名)达90%以上 | 5分 | 参与面低于90%的比例每低1%扣0.1分。本项扣完为止。 | |||
五、社情民意及宣传信息(30分) | 12.社情民意提交录用情况 | 21分 | 根据《淳安县政协社情民意和宣传信息考核办法》计分。 | ||
13.工作组宣传信息情况 | 9分 | ||||
六、读书学习及培训(8分) | 14.组织本组委员积极参与学习座谈小组开展的学习座谈活动 | 4分 | 每年4次,每少一次扣1分。委员参与率低于85%(外地委员不计入考核),每次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 ||
15.组织委员参与各项读书交流活动,推进书香政协建设 | 2分 | 应当参加的读书活动,小组参与率低于85%,每次扣1分。交流发言未达到平均要求,每次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 |||
16.按时按要求参加各类学习培训 | 2分 | 应当参加的读书活动,小组参与率低于85%,每次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 |||
七、附加分 (最高55分) | 1.大会发言 | 每增加1篇审核录用的大会发言加3分,被评为优秀大会发言的每篇再加1分。该项每组最高加10分。 | |||
2.调研考察报告 | 录用的调研考察报告增加1篇加5分;县领导批示的调研报告每篇加5分。该项每组最高加10分。 | ||||
3.编排文艺节目 | 编排文艺节目参加政协活动,每次加2分。该项每组最高加6分。 | ||||
4.重点提案及优秀提案 | 每件加2分。优秀提案和重点提案重复的,按一件加分,该项每组最高加10分。 | ||||
5.委员工作室 | 委员工作室运行规范、活动正常开展的,领衔委员所在工作组加2分,相关参与委员所在的工作组加0.5分,最高可加4分。 | ||||
6.其他加分项 | 经主席会议研究,党建工作等其他加分内容。该项每组最高可加15分。如该项各组加分均在15分以内的,按实际加分;如该项各组考核加分中有超过15分的,则按“各组实际加分÷各组中最高加分×15”的公式进行折算。小数点保留两位。 |
附件2:
县政协党建工作及部分履职成果加分项
序号 | 加分项 | 加分标准 | 操作办法 |
一 | 支部党建工作成效突出 | 支部党建工作或党建案例获本县党委或组织部门、市政协等市级肯定的(包括获交流发言、评优评先、案例评选、领导批示等,不包括媒体宣传报道。下同),加分3分;获省级肯定的,加5分;获国家级肯定的,加8分。 | 1.同样内容的,就高加分,不重复累计加分。同一事项既有上级肯定又有宣传报道的,选择就高加分,不分别加分。 2.序号第一、二项中所获加分,应加给作出主要贡献的党小组所对应的工作组,具体由支部决定所获加分的分配。序号第五项中所获加分,应加给作出主要贡献的委员所在的工作组,具体由委员工作委决定所获加分的分配。 3.加分事项,每年年底由各工作组在限定时间内自主申报,由联系专委会提出初审加分建议,经政协机关年度考核评小组联核后,报主席会议研究决定。逾期未申报的,视作放弃。 4.以上所获加分纳入专委会工作组绩效考核附加分,按考核办法规定进行折算。 |
二 | 支部党建品牌影响力大 | 支部党建品牌创建获主流媒体报道的,市级的加2分,省级的加3分,国家级的加5分。(主流媒体是指国家级电视、报刊、杂志,浙江日报、浙江电视台、杭州日报、杭州电视台以及省、市政协和组织部门主办公开发行的各类刊物。均不包括网络媒体) | |
三 | 党员委员作用发挥明显 | 工作组中的党员委员履职考核平均得分,高于全县党员委员履职考核平均得分且排名列前三位的,分别给予加2分、1分、0.5分。 | |
四 | 推动委组履职争先创优 | 工作组民生议事堂等集体履职成果或案例,被市政协肯定的,加3分;获省级肯定的,加5分;获国家级肯定的,加8分。 | |
五 | 引领委员工作室特色履职 | 委员工作室的履职工作及成效被市政协肯定的,加3分;获省级肯定的,加5分;获国家级肯定的,加8分。属媒体宣传报道的,参照第2条加分标准加分。 | |
六 | 积极组织参加上级政协活动 | 组织或推荐工作组委员参加市政协组织的交流发言等代表淳安政协活动的,该工作组加2分;参加省政协组织的,该工作组加3分。 | |
七 | 其他成效突出、影响面广的情况 | 可参照上述加分原则和标准,经申报审核研究后,予以适当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