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保护措施清单><2021年市级支持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政策措施清单>的通知》(〔2021〕1号)、《关于拨付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杭农〔2021〕19号)、《杭州市支持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淳农〔2021〕63号)、《关于下达2021年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农业农村领域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淳农〔2021〕51号)、《淳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同意2021年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农业农村领域部分项目变更建设内容的批复》(淳农〔2021〕99号)、《淳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同意2021年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农业农村领域部分项目变更建设内容的批复》(淳农〔2022〕62号)等文件精神,由大墅镇人民政府承担实施的《大墅镇新建集镇共享茶厂》、孙家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担实施《孙家畈村新建茶厂》、栗月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担实施《栗月坪村新建茶厂》和千岛湖镇富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担实施的《富泽村种植基地生产道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和《新建标准蔬菜和土豆深加工厂》、杭州千岛湖新民果品有限公司承担实施的《设施农业教学研集成与基地栽培安全优质高效管理技术研究与示范》等6个项目已完工,计划投资1349.97万元,申请补助779.50万元,验收核定投资1315.48万元,拟申请拨付资金752.78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姜志标 联系电话:65021709
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
附件:2021年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农业农村领域乡村特色产业经济带建设项目拟拨付第三批补助资金审核表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6日
2021年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农业农村领域乡村特色产业经济带建设项目拟拨付第三批补助资金审核表.xlsx
根据杭州市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保护措施清单><2021年市级支持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政策措施清单>的通知》(〔2021〕1号)、《关于拨付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杭农〔2021〕19号)、《杭州市支持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淳农〔2021〕63号)、《关于下达2021年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农业农村领域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淳农〔2021〕51号)、《淳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同意2021年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农业农村领域部分项目变更建设内容的批复》(淳农〔2021〕99号)、《淳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同意2021年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农业农村领域部分项目变更建设内容的批复》(淳农〔2022〕62号)等文件精神,由大墅镇人民政府承担实施的《大墅镇新建集镇共享茶厂》、孙家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担实施《孙家畈村新建茶厂》、栗月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担实施《栗月坪村新建茶厂》和千岛湖镇富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担实施的《富泽村种植基地生产道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和《新建标准蔬菜和土豆深加工厂》、杭州千岛湖新民果品有限公司承担实施的《设施农业教学研集成与基地栽培安全优质高效管理技术研究与示范》等6个项目已完工,计划投资1349.97万元,申请补助779.50万元,验收核定投资1315.48万元,拟申请拨付资金752.78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姜志标 联系电话:65021709
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
附件:2021年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农业农村领域乡村特色产业经济带建设项目拟拨付第三批补助资金审核表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6日
2021年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农业农村领域乡村特色产业经济带建设项目拟拨付第三批补助资金审核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