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的实施意见》(淳政发〔2020〕14号)、《淳安县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淳财农〔2021〕229号)、《“千岛农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淳政办发〔2021〕2号)等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制定2023年农产品品牌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现向社会公示。
附:2023年农产品品牌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淳安县财政局
2023年8月11日
2023年农产品品牌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公示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