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气象减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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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负责人: | 刘大伟 |
机构职能: |
组织管理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等工作;组织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及各类气象应急预案;负责气象防灾减灾组织管理与协调;负责气象站网管理工作;负责气象协理员等社会化队伍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气象为农服务管理;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气象应急保障服务的组织管理,组织重大气象灾情的调查评估管理工作;负责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工作。 |
机构地址: |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6号,淳安县气象局 |
联系方式: | 0571-64832290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2:00-5:30夏令时) |
办公电话: | 0571-648322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