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集团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3年8月10日出租特殊资产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序号
房屋地址
面积㎡
租金(元)
租赁期限
承租人
经营项目
1
新安大街51幢501室
59.9
5400
2023年8月10日至2024年2月9日
郑*芝
住宿
公示时间:2023年8月7日(星期一)至2023年8月11日(星期五)。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致电反映。
监督电话:64821636
淳安县捷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