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依法扣留了92辆机动车(清单详见附件)。经通知后,车主尚未前来接受处理,现予以公告。
请车主在公告发布后三个月内,凭《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明,到淳安交警大队接受交通违法处理或办理认领手续。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对车辆作出处置。查询电话:0571—64887219(双休日除外)。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认领的机动车清单
淳安县公安局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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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依法扣留了92辆机动车(清单详见附件)。经通知后,车主尚未前来接受处理,现予以公告。
请车主在公告发布后三个月内,凭《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明,到淳安交警大队接受交通违法处理或办理认领手续。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对车辆作出处置。查询电话:0571—64887219(双休日除外)。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认领的机动车清单
淳安县公安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