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依法扣留了93辆机动车(清单详见附件)。经通知后,车辆违法已经接受处理,车辆未领取现予以公告。
请车主在公告发布后六个月内,凭《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车辆返还凭证》《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明,到淳安交警大队接受交通违法处理或办理认领手续。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对车辆作出处置。查询电话:0571—64887219(双休日除外)。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认领的机动车清单
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9月19日
分享到: |
淳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依法扣留了93辆机动车(清单详见附件)。经通知后,车辆违法已经接受处理,车辆未领取现予以公告。
请车主在公告发布后六个月内,凭《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车辆返还凭证》《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明,到淳安交警大队接受交通违法处理或办理认领手续。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对车辆作出处置。查询电话:0571—64887219(双休日除外)。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认领的机动车清单
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