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0 13:47:1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淳安县财政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本县门户网站(http://www.qd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邮编:311700,电话:0571-89600350,电子邮箱:caxczj@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其中:政策文件24条;工作情况28条;情况总结1条;工作总结1条;政府预算1条;政府决算1条;部门预算1条;部门决算1条;通知公告17条;行政执法统计年报1条;政策法规与指南1条;法治政府建设年报和工作要点1条;计划总结1条;双随机一公开1条;行政执法人员及执法辅助人员1条;审计问题整改结果2条;领导信息1条;重大决策意见征集1条;征求意见采纳情况2条;重大决策意见反馈1条;重大决策公开1条;决策制度1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人事招聘2条;政协提案5条;议案建议2条;强制事项清单4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债务信息2条;行政事业性收费2条;行政规范性文件1条;文字解读1条;图文音视频解读1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是政策文件、工作情况、通知公告、政协提案、议案建议、债务信息、审计问题整改结果等重要工作动态。

3、信息公开的形式在淳安县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项,为线上申请公开,内容是:“2022年度本县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情况的信息等”。我局已按依申请公开要求完成公开工作。

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建立了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人员严格审核把关发布内容,信息发布前由科室负责人及业务分管领导审批,信息发布先由录入岗录入,再由审批岗审批后才能发布,层层把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的流程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有效维护政府良好形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在完善传统信息公开渠道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扩大影响力。同时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有效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频率。

(五)监督保障

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通过目标考核,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无因政府公开不及时被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2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些问题如宣传教育培训不足,具体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缺乏专业信息技术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等等,均有待今后予以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和县委,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培训,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规范流程,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创新途径,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制定一套适应本单位的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

淳安县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0 13: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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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淳安县财政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本县门户网站(http://www.qd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邮编:311700,电话:0571-89600350,电子邮箱:caxczj@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其中:政策文件24条;工作情况28条;情况总结1条;工作总结1条;政府预算1条;政府决算1条;部门预算1条;部门决算1条;通知公告17条;行政执法统计年报1条;政策法规与指南1条;法治政府建设年报和工作要点1条;计划总结1条;双随机一公开1条;行政执法人员及执法辅助人员1条;审计问题整改结果2条;领导信息1条;重大决策意见征集1条;征求意见采纳情况2条;重大决策意见反馈1条;重大决策公开1条;决策制度1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人事招聘2条;政协提案5条;议案建议2条;强制事项清单4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债务信息2条;行政事业性收费2条;行政规范性文件1条;文字解读1条;图文音视频解读1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是政策文件、工作情况、通知公告、政协提案、议案建议、债务信息、审计问题整改结果等重要工作动态。

3、信息公开的形式在淳安县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项,为线上申请公开,内容是:“2022年度本县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情况的信息等”。我局已按依申请公开要求完成公开工作。

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建立了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人员严格审核把关发布内容,信息发布前由科室负责人及业务分管领导审批,信息发布先由录入岗录入,再由审批岗审批后才能发布,层层把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的流程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有效维护政府良好形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在完善传统信息公开渠道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扩大影响力。同时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有效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频率。

(五)监督保障

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通过目标考核,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无因政府公开不及时被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2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些问题如宣传教育培训不足,具体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缺乏专业信息技术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等等,均有待今后予以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和县委,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培训,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规范流程,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创新途径,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制定一套适应本单位的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