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2 14:39:52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编制淳安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淳安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64812289;传真:0571-6482141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交通建设项目招标、公交车运行线路调整等重点领域和相关财政信息,2023年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公开信息77条,涵盖政策文件、行政执法、规划计划、财政信息、议案建议等内容。其中,主动公开部门文件8条,通知公告12条,决策落实部署信息6条,交通领域重点信息12条,政协人大提案议案38条,单位招聘工作1条;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和新闻媒体平台公开力度,微信公众号发布交通政策、工作动态、民生服务等信息124篇,在光明日报、浙江日报、交通旅游导报等主流媒体发布相关信息10余次,同时积极利用《今日千岛湖》、淳安电视台、淳安发布本地媒体及时公开公众关注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时限受理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严格依法、真实快捷、方便群众,依法依规开展答复工作。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浙江省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操作规范(版本2.0)》和《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管理办法》(淳政办发函〔2021〕30号)的要求,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录入岗、审核岗和分管领导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结合我局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将不宜公开的事项,依法进行存档、保管。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在完善传统信息公开渠道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扩大影响力。同时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有效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频率。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提供公共交通服务的企业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组织保障。建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领导、办公室和各科室站的分工职责,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向外发布。二是制度保障。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通过调查问卷、交通行业走访开展社会评议,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三是落实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先审查、后公开”和“三审三校”的原则,对公开内容和保密性进行审查;四是定期检查考核。办公室负责定期对各科室报送信息量、数量质量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023年我局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8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有: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存在滞后现象。二是创新工作能力仍需提升,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缺乏针对性和通俗性。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将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时间和流程,确保信息及时规范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规范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强化机制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统筹运用政务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作用,积极探索推出图文结合、微视频、新闻发布、模拟问答等更加活泼新颖的传播形式、内容,进一步扩大信息发布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

淳安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2 14: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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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编制淳安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淳安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64812289;传真:0571-6482141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交通建设项目招标、公交车运行线路调整等重点领域和相关财政信息,2023年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公开信息77条,涵盖政策文件、行政执法、规划计划、财政信息、议案建议等内容。其中,主动公开部门文件8条,通知公告12条,决策落实部署信息6条,交通领域重点信息12条,政协人大提案议案38条,单位招聘工作1条;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和新闻媒体平台公开力度,微信公众号发布交通政策、工作动态、民生服务等信息124篇,在光明日报、浙江日报、交通旅游导报等主流媒体发布相关信息10余次,同时积极利用《今日千岛湖》、淳安电视台、淳安发布本地媒体及时公开公众关注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时限受理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严格依法、真实快捷、方便群众,依法依规开展答复工作。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浙江省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操作规范(版本2.0)》和《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管理办法》(淳政办发函〔2021〕30号)的要求,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录入岗、审核岗和分管领导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结合我局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将不宜公开的事项,依法进行存档、保管。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在完善传统信息公开渠道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扩大影响力。同时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有效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频率。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提供公共交通服务的企业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组织保障。建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领导、办公室和各科室站的分工职责,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向外发布。二是制度保障。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通过调查问卷、交通行业走访开展社会评议,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三是落实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先审查、后公开”和“三审三校”的原则,对公开内容和保密性进行审查;四是定期检查考核。办公室负责定期对各科室报送信息量、数量质量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023年我局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8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有: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存在滞后现象。二是创新工作能力仍需提升,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缺乏针对性和通俗性。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将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时间和流程,确保信息及时规范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规范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强化机制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统筹运用政务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作用,积极探索推出图文结合、微视频、新闻发布、模拟问答等更加活泼新颖的传播形式、内容,进一步扩大信息发布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