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教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5 10:59:43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编制淳安县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四马巷1号淳安县教育局;邮编:311700;联系电话:0571-6482732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淳安县教育局扎实推进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充实信息内容、畅通信息渠道、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县教育局梳理细化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通过淳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5条,其中教育领域信息77条,法规文件(其他文件)8条,人事信息7条,财政信息2条,行政执法信息11条。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时限受理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严格依法、真实快捷、方便群众,依法依规开展答复工作。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信息发布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信息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保证所有信息先审后发。二是落实专人负责,做好网站更新、信息发布等工作,保障信息发布准确、高效。三是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保证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建立相关审核机制,对照标准目录,做好信息更新发布。同时,不断优化新媒体平台,积极发挥“淳安教育”微信公众号作用,发布教育资讯、展现校园风采等教育信息,2023年截至目前已推送信息528篇。

(五)监督保障

强化业务能力建设,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及时整改问题,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各科室(单位)各负其责,做好信息的起草与审核。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接受社会评议,今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性不够,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二是内容广度不够、质效不高。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提高主动公开意识;三是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扩展信息来源和范围,提高公开实效,提升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县教育局无其他需报告事项,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

淳安县教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5 10:59:43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编制淳安县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四马巷1号淳安县教育局;邮编:311700;联系电话:0571-6482732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淳安县教育局扎实推进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充实信息内容、畅通信息渠道、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县教育局梳理细化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通过淳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5条,其中教育领域信息77条,法规文件(其他文件)8条,人事信息7条,财政信息2条,行政执法信息11条。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时限受理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严格依法、真实快捷、方便群众,依法依规开展答复工作。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信息发布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信息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保证所有信息先审后发。二是落实专人负责,做好网站更新、信息发布等工作,保障信息发布准确、高效。三是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保证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建立相关审核机制,对照标准目录,做好信息更新发布。同时,不断优化新媒体平台,积极发挥“淳安教育”微信公众号作用,发布教育资讯、展现校园风采等教育信息,2023年截至目前已推送信息528篇。

(五)监督保障

强化业务能力建设,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及时整改问题,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各科室(单位)各负其责,做好信息的起草与审核。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接受社会评议,今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性不够,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二是内容广度不够、质效不高。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提高主动公开意识;三是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扩展信息来源和范围,提高公开实效,提升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县教育局无其他需报告事项,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