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5 14:15:17 浏览次数:

2023年,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在县府办政务公开科的正确指导下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千岛湖镇珍珠大道136号西侧;邮编:311700;电话:6481265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通过网站等平台,主动、及时发布广大市民关心的法规、优惠政策、工作动态等。本年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9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81条、重大事项决策5条、法规计划8条、财政信息2条、行政执法信息22条等等。此外,通过千岛湖旅游微博发布信息895条,累计阅读量超1072万人次;千岛湖旅游、文旅体发布等微信平台发布信息466条,累计阅读量超82.5万人次;千岛湖旅游抖音发布视频94条,累计阅读量超3431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

在办理申请公开信息过程中,我局积极主动办理申请公开事项,维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我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把关信息公开程序,严格遵照信息发布程序,严格按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信息员、办公室、责任领导三级审查复核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借力自有媒体矩阵优势,充分利用千岛湖旅游微信、微博、抖音等自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旅游优惠政策、旅游节庆活动和旅游资讯等信息,加大信息公开覆盖面,让广大市民和来淳游客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了解信息。特别是在今年助力经济复苏、服务亚运举办等重要节点阶段,提供了政务信息公开力量。

(五)监督保障

将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各科室年终目标考核工作之一。建立健全我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信息员、办公室、责任领导三级审查复核制度,至今未发生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涉密信息以及危及社会安全信息的错误公开事故。同时我局积极接受社会评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进步明显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信息公开平台机制更新,业务人员操作不够熟悉,导致公开时效性不够。二是信息公开主动性不足,工作涉及到多个科室,科室之间的协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尚未形成有可公开的信息就提供公开的工作习惯。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4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1.统筹推进,规范运行。全面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平台涉及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强化工作机构职能,确保工作常态化。2.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实行“一周一更新、一月一通报”的长效工作机制。3.加强学习,及时公开。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各科室之间信息畅通,严格信息公开时限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

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5 14:15:17

浏览次数:

2023年,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在县府办政务公开科的正确指导下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千岛湖镇珍珠大道136号西侧;邮编:311700;电话:6481265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通过网站等平台,主动、及时发布广大市民关心的法规、优惠政策、工作动态等。本年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9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81条、重大事项决策5条、法规计划8条、财政信息2条、行政执法信息22条等等。此外,通过千岛湖旅游微博发布信息895条,累计阅读量超1072万人次;千岛湖旅游、文旅体发布等微信平台发布信息466条,累计阅读量超82.5万人次;千岛湖旅游抖音发布视频94条,累计阅读量超3431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

在办理申请公开信息过程中,我局积极主动办理申请公开事项,维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我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把关信息公开程序,严格遵照信息发布程序,严格按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信息员、办公室、责任领导三级审查复核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借力自有媒体矩阵优势,充分利用千岛湖旅游微信、微博、抖音等自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旅游优惠政策、旅游节庆活动和旅游资讯等信息,加大信息公开覆盖面,让广大市民和来淳游客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了解信息。特别是在今年助力经济复苏、服务亚运举办等重要节点阶段,提供了政务信息公开力量。

(五)监督保障

将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各科室年终目标考核工作之一。建立健全我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信息员、办公室、责任领导三级审查复核制度,至今未发生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涉密信息以及危及社会安全信息的错误公开事故。同时我局积极接受社会评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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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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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进步明显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信息公开平台机制更新,业务人员操作不够熟悉,导致公开时效性不够。二是信息公开主动性不足,工作涉及到多个科室,科室之间的协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尚未形成有可公开的信息就提供公开的工作习惯。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4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1.统筹推进,规范运行。全面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平台涉及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强化工作机构职能,确保工作常态化。2.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实行“一周一更新、一月一通报”的长效工作机制。3.加强学习,及时公开。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各科室之间信息畅通,严格信息公开时限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