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淳安县审管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审管办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环湖北路375号,邮编:311700,电话:0571-89602026,电子邮箱:sgbxxsf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淳安县审管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政务公开、创新管理模式、增强服务能力,助力建设服务型机关,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审管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09条,内容包括部门动态、公示公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其中政府网站上公开19条(部门动态12条、公示公告1条、法规文件3条、计划总结1条、其他文件1条),及时更新“领导信息”1条,微信公众号“淳安政务服务中心”每周约发布1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没有收到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新政新规学习,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按照规范和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此外主动加强与县政务公开办的信息对接,确保信息畅通、工作到位。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岗位管理,增强力量,做好新老交替衔接,落实专人管理运用好“服务部门管理平台”,广泛应用新闻媒体、LED大屏、展板、宣传栏等多渠道以网络平台和实体平台相结合的方式落实政务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
明确我办政务公开分管负责人,配有专人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综合科牵头,各科室分工负责,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向外发布。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通过调查问卷、社会评议等方式,更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落实保密审查。按照 “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公开内容和保密性进行审查。综合科负责定期对各科室报送信息量、数量质量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023年我办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工作效果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对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下一步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流程,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2.丰富公开形式。除了做好在县门户网站和宣传栏等传统平台上政务公开外,要进一步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机制,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政民互动、政务服务等功能,创新利用短视频等方式进行政务公开。
3.夯实重点领域。及时准确发布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