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6 10:58:29 浏览次数:

淳安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千岛湖镇新塘路92号县司法局303办公室;邮编:311700;电话:0571-8960123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政府信息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全年未收到社会评议,未受到信息公开责任追究。

(一)主动公开。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6条(包括部门动态16条、通知公告12条,人事招聘2条、巡查整改情况通报1条,行政复议决定书25条,调查征集2条,行政执法公开3条、法规文件1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2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公共法律服务9条,重大事项决策1条,微信公众号推送407条),信息公开内容已覆盖县司法局各项工作,突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行政争议化解等司法行政亮点举措。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发布及更新工作,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栏目,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三审三校”,根据通报及时整改门户网站信息错误表述。

(二)依申请公开。县司法局办公室按照《淳安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程序,做好网上、信函、现场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依法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县保密局工作要求进行办理。2023年,我局收到信函申请1条,已按照规定进行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县政府统一要求,为更好发挥网上公开平台的作用,县司法局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公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权益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硬件建设,定期检修专网。根据要求在电脑安装杀毒软件。二是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定期进行清理杀毒,定期检查弱口令整改,提升“三高一弱”防护能力,配合政务公开科进行安全监测,扫描高危安全漏洞,一旦出现问题迅速与数据资源中心联系,及时修复处理。三是严格审核发布,根据工作安排及时调整采集岗、管理员和审核岗,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和登记,完善台账。

(五)监督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公开内容均通过保密审查登记。建立规范化政务公开流程,对公开内容审核把关,依照内容在指定栏目规范化公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规范。对单位内部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及时公开,及时更新,对为民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本年度各种标准政策等进行及时公布,为群众提供监督保障渠道。全年未收到社会评议,未受到信息公开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县司法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与群众期待相比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有: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存在滞后现象。二是创新工作能力仍需提升,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缺乏针对性和通俗性。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将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时间和流程,确保信息及时规范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别是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方面,探索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如以案说法、案例分析等,使政策更加通俗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

淳安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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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淳安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千岛湖镇新塘路92号县司法局303办公室;邮编:311700;电话:0571-8960123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政府信息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全年未收到社会评议,未受到信息公开责任追究。

(一)主动公开。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6条(包括部门动态16条、通知公告12条,人事招聘2条、巡查整改情况通报1条,行政复议决定书25条,调查征集2条,行政执法公开3条、法规文件1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2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公共法律服务9条,重大事项决策1条,微信公众号推送407条),信息公开内容已覆盖县司法局各项工作,突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行政争议化解等司法行政亮点举措。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发布及更新工作,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栏目,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三审三校”,根据通报及时整改门户网站信息错误表述。

(二)依申请公开。县司法局办公室按照《淳安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程序,做好网上、信函、现场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依法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县保密局工作要求进行办理。2023年,我局收到信函申请1条,已按照规定进行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县政府统一要求,为更好发挥网上公开平台的作用,县司法局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公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权益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硬件建设,定期检修专网。根据要求在电脑安装杀毒软件。二是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定期进行清理杀毒,定期检查弱口令整改,提升“三高一弱”防护能力,配合政务公开科进行安全监测,扫描高危安全漏洞,一旦出现问题迅速与数据资源中心联系,及时修复处理。三是严格审核发布,根据工作安排及时调整采集岗、管理员和审核岗,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和登记,完善台账。

(五)监督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公开内容均通过保密审查登记。建立规范化政务公开流程,对公开内容审核把关,依照内容在指定栏目规范化公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规范。对单位内部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及时公开,及时更新,对为民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本年度各种标准政策等进行及时公布,为群众提供监督保障渠道。全年未收到社会评议,未受到信息公开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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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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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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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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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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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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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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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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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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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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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1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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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县司法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与群众期待相比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有: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存在滞后现象。二是创新工作能力仍需提升,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缺乏针对性和通俗性。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将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时间和流程,确保信息及时规范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别是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方面,探索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如以案说法、案例分析等,使政策更加通俗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